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
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0日至6月9日,第四巡察组对团区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2日,区委巡察组向团区委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行动自觉。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抓紧抓好。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坚持每月工作例会上专题研讨巡察整改推进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抓整改落实的努力方向和紧迫性,切实提高了机关各部室抓整改的政治站位,强化了政治担当。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团区委党支部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团区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区委综合部,由团区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部负责人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的32个问题制定72项具体整改措施,每条措施均明确主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到位时限,切实将整改任务落到底、落具体。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有的放矢。团区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督办,牵头负责3个大项具体任务,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按照职责分工由牵头部门落实整改工作,制定《团区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听取责任人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3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共青团工作重要指示学习不深、不透,大都以会议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的主动性不强。对《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让青春在奉献中焕发绚丽光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综述》等的学习,在单位会议学习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中未见体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团区委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关于加强团干部学习常态化的意见》,精心组织、多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做到真信真懂真用。二是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由支部书记不定期督查,及时整改不足。三是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进一步落实“以考促学、以考促悟、以考笃行”。
2.关于“贯彻落实力度不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要求共青团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广泛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在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团区委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方面还有不足,与上海团委、青商会、青联组织联系共建不多,带动引领激励青年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在引领青年积极投身我区接轨上海和建设“四大经济”方面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企业大走访、项目大推进、产业大招商”、疫情防控、接轨上海等活动扎实做好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各项重点工作。二是主动联系对接上海团委、青商会和青联组织,持续开展研学共建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商会、青联、青企联的社会影响力和活跃度。做实上海临港基金会“沪丰花开 青春远航”公益项目,加强与上海农场团组织的沟通对接,放大区域化共建效果,形成“1+1>2”的效果。三是持续实施“菁英兴农计划”,与农业银行合作,专设新农菁英贷款政策,为农村青年创业者们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开设新农菁英训练营,对农村青年创业者们进行不定期的系统培训,不断提升创业者的综合实力。四是联合区委组织部打造大丰区青年人才驿站,首批上线10个床位,切实解决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异地求职青年阶段性住房难等问题。五是坚持区场一体化、长三角一体化联动发展,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引领青年积极投身我区接轨上海和建设“四大经济”建设,为沪丰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赋能。
3.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存在不足。我区村级团支部书记选配上广泛存在干部队伍青黄不接、人员频繁更换、没有学帮带等问题;组建团组织的企业数量较少,存在“组织建了又散,散了再建”、有组织无活动等现象,组织的存在感和活跃度有待不断提高。如盐阜人民商场团组织和金丰科技团组织成立后从未单独组织过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团干部培训班,帮助全区各级团干部提升专业素养,更好服务团员青年;二是提升企业团组织活跃度,摸清企业团组织基数,定期开展针对企业的培训、联谊、团建等活动。三是开展企业团组织互访互学团建联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团组织的活跃度。
4.关于“少先队工作存在弱项,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不够丰富,少先队文化建设项目不多,少先队品牌化发展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少先队工作的重视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少先队工作。二是举办辅导员业务培训班,加强中小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少先队工作专业化水平。三是结合我区湿地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开展“黄海鹿鸣”红领巾巡讲等活动,创新打造我区少先队特色品牌项目。
5.关于“维权工作与青少年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当前,青少年需求日趋多样化,权益意识日益增强,而现有维权方式、渠道相对匮乏,团区委维权力量相对薄弱,有时不能很好应对当前青少年权益需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12355青少年维权平台宣传力度,提供青少年可直达的维权服务热线;二是在大丰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辟12355线上平台服务;三是加大与公检法司等相关职能单位的合作联系,及时将收集到的青少年权益问题反馈到相关部门。
6.关于“网络平台工作抓得不紧。部分基层团干部对“网上共青团”等智慧团建系统不能熟练操作和运用,对共青团中央倡导“互联网+共青团”新模式推动力度不大,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团干部培训班,对智慧团建等相关的网络平台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基层团干部对网络平台工作的熟练程度。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做好互联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网上共青团”建设任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共青团”的工作新格局。三是强化运用全媒体手段加强网络平台工作。
7.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存在不足。团区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强“三性”、去“四化”没有完全到位,行政化和机关化现象依然存在。年轻同志存在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强现象,少数人员存在工作经验较少,理论知识储备不足等问题,单位学习、工作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团区委抖音账号管理,进一步打造网上共青团工作新载体,做好网上宣传工作,提升基层青年群众对共青团的知晓率。制定团区委微信公众号三校三审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稿件内容、通报机制等,确保微信公众号内容及时更新。二是制定团区委机关人员联系点清单,定期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居活动,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联系基层和青年群众常态化。三是更新完善了《团区委党支部学习制度》《全区各级团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关于加强思想引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和团员青年的理论武装,多次组织召开相关专题学习会,如学习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相关全会精神及思想宣传文化工作重要部署。
8.关于“团区委干部虽然定期联系青年,下基层开展调研等活动,但存在联系青年次数不多,与青年沟通交流不深,联系不够紧密,调查研究全区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运动不深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制定团干部联系挂钩服务点分工表,结合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增加联系青年次数,加深与青年的沟通交流。二是结合每月联青服务站,主动联系基层青(少)年,进一步了解青少年思想动态和运动。三是围绕不同主题召开青年代表座谈会,倾听青年心声、激发青年热情,引导青年听党号召,立足岗位。
9.关于“工作责任不够细化。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但未专门制定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传导还需再强化,部分部室对意识形态工作怎么抓、抓什么还不清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现已开展了一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会议,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书,党支部书记讲授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党课。二是利用基层团组织半年工作推进会机会向全区各级团组织负责人传达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最新指示要求,明确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情况。三是针对机关部室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相关工作,针对各条线工作特点找准意识形态工作结合点,实现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双提升、双促进。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机关干部意识形态意识和责任,着力提升机关干部能力。
10.关于“分析研判仍需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不够精准,重要敏感节点的舆情线索监测和预警需要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对相关意识形态的敏感度和重要敏感节点线索的监测、预警能力。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舆情信息。三是党支部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传达学习意识形态最新精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安全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持续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全力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化解,不断加大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力度。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谈心谈话还未实现全覆盖,对部分职工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够细致清晰,对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团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并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二是加大谈心谈话频次和覆盖范围,定期了解团区委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变化,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的意识形态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切实把干部职工思想阵地管好管到位,对踩红线、破底线的歪理邪说,动真格、零容忍,确保工作人员意识形态不出问题。三是由党支部书记定期为机关干部上意识形态专题党课,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对意识形态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共青团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2.关于“宣传引导有待深入。“大丰共青团”微信公众号作为团区委主要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对青少年的覆盖面不广、吸引力不大、影响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思想业务骨干学习和培训力度,增强宣传工作本领。二是强化协同联动,树立“大宣传”的理念,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形成部室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的工作合力,营造全员写信息、人人做宣传的良好宣传工作氛围,推动宣传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制定团区委微信公众号三校三审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宣传,不断增强负责人员对相关政治理论的敏感度,扩大对青少年的覆盖面。四是创新宣传工作方法,结合青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团内重要思想,提升青少年覆盖面和吸引力。五是强化运用全媒体手段加强青年宣传思想工作。
13.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团区委机关无收发文登记,用车申请登记也不到位,工作交接有时存在不彻底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并严格执行《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机关收发文登记、用车申请登记等。二是规范机关工作交接制度,明确交接责任人和工作交接内容,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和工作效率。三是明确机关工作人员的条线分工,人员岗位发生变化后,及时对照分工安排和相关文件要求做好交接。
14.关于“2021年,省青少年发展中心下达我区“梦想小屋”建设资金140多万元,由团区委牵头负责,各镇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招标资格设定不规范,中标单位名称不齐全;履约保证金偏少,缺乏约束作用;工程验收不顶真,工期延误未按合同扣除罚金;审计报告单无签章,工程资金照兑付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2022年度“梦想小屋”招投标相关材料的审查力度。二是在今后开展相关工程招标工作时,联合招投标部门对乡镇做好招投标程序的培训指导。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和规章流程开展“梦想小屋”建设费用报支工作。
15.关于“团费管理不规范。2019年3月设立团费专用银行账户时没有对前期储存个人手中现金结余缴入专户的数额进行审计认定;设立后没有按《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建账核算。”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完善《盐城市大丰区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规定》文件。二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进行建账核算。三是加强管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定期抽查。
16.关于“财务多人审批,执行“一支笔审批”和“三不一末”规定不到位。2021年部分财务收支由书记审批、部分副书记审批,部分书记、副书记共同审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在文件中明确“一支笔审批”和“三不一末”等各项规定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健全财务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不断完善审核制度。
17.关于“费用报支审核不严。工作餐报支手续不全,存在无就餐人员名单和无菜单现象,接待费用未按规定列入“三公经费”专项核算。”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明确相关费用报支要求,同时将接待费用按规定列入“三公经费”专项核算。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健全财务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不断完善审核制度。
18.关于“多报差旅费。2020年1月部分工作人员赴南阳、小海走访,多报支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核查当时差旅费报支情况,联系相关人员退缴多报支的差旅费;二是更新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明确相关费用报支要求。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四是健全财务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不断完善审核制度。
19.关于“重复报支租车费。2020年4月租赁大丰区永顺会议服务中心大巴车、商务车各1辆,并分别于8月14日和12月29日报支租车费1640元和1710元。另外向永顺会议服务中心租车22车次没有履行申请审核手续,无租车审批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核查当时租车费用报支情况,经查证,8月14日报支的租车费用为2020年4月24日开展的走进“四大经济”,助力大丰高质量发展——2020青春留丰研学营活动;12月29日报支的租车费用为2020年8月22日举办“青春留丰”万名学子看家乡活动暨暑期社会实践表彰总结大会,两次租车费用并不存在重复报支情况。二是更新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强化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资金审批流程。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20.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力。党建责任制不完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20、2021年均未制定党建工作计划,2020年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只讲成绩未讲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我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不断提高我委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开展党建工作自检自查,认真查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认领,不断改善和提高我委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21.关于“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有待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共青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实行年度总结。机关全体签订《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制定《团区委2022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对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2.关于“研究干部人事调整程序不够规范。团区委研究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未按规定要求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2019年10月、2021年10月召开的两次涉及人事调整会议,主要负责人均未实行“末位表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对相关分管负责人、人事负责人进行干部人事工作业务培训学习。二是规范干部人事相关工作,立即更换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记录干部人事调整相关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三是坚决贯彻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从制度上规范权力的运行,坚决杜绝一把手拍脑袋决策。
23.关于“决策程序执行不严。2019年、2021年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没有进行讨论,缺少“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认真学习机关议事决策、“三重一大”等相关文件规定,明确议事决策程序。二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机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人登记,并及时向区纪检监察派驻组备案,做好相关台账资料整理。三是加强管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定期抽查。
24.关于“理论知识学习不实。2020年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三重一大”事项说成“三大一重”事项。在广大团员中组织学习《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力度不大。 ”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团区委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各级团组织理论学习制度》,结合党员统一活动日、工作例会、青年大学习APP等载体,加强机关党员理论知识学习。二是依托团干部培训班和“三会两制一课”,组织各级团干部、团员学习团中央、团省市区委下发的相关文件。三是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强化学习成效。
25.关于“督促指导不深。支委会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工作调动后未及时进行补选,导致2021年支委会活动未开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2月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已补齐委员,进一步规范支委会活动和会议记录。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工作,加强党务业务培训,做好党支部各类会议记录,做到详细、完整、准确,不出遗漏,并做好会议记录簿的保存管理。三是加强管理,由支部书记牵头定期督促抽查。
26.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严。2019年党课缺三季度内容;2020年支委会记录缺10-12月份内容;2021年未有支委会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完善并严格执行《团区委党支部党内生活制度执行方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一手抓。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工作并规范记录党支部会议。三是坚持支部书记每季度给机关党员上党课,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7.关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民主生活会剖析自身问题多,相互批评少,未能达到“红脸出汗”效果。2019、2020年民主生活会缺少相互批评的内容,2021年民主生活会未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内容。2020、2021年组织生活会缺少相互批评的内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自查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班子成员互相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二是更新完善并严格执行《团区委党支部党内生活制度执行方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深刻检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自我剖析实事求是、相互批评直截了当,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党性、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规范记录党支部各类会议,党支部会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专人记录,确保质量。
28.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2019年党员积分考核结果未进行公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完善并严格执行《团区委党支部党内生活制度执行方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一切从实际从发,充分发扬民主,细化评议标准,严格评议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评议”的切实作用。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考评工作,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记录、汇总和公示,作为年底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一年一清。三是加强管理,由支部书记牵头定期督促抽查。
29.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个别党员转正申请书未按规定在预备期满一周内提出,转正时没有进行票决,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缺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个别人员团区委党支部后未及时更换培养联系人,预备党员考察表缺三、四季度考察意见和预备党员一年的综合考察意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今后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发展党员,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对本支部近三年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回头看,重点审查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三是开展党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防范工作风险,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30.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个别党员未缴纳2020年下半年党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进行2020年党费收缴倒查工作,按照当时工资基数和比例对照2020年度党费收缴收据核算倒查时间段内所属党员未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数额;二是足额追缴未按规定交纳的党费。联系相关党员按照当时工资基数和比例足额补缴2020年下半年党费,党费补缴已经到位;三是党支部与相关党员作深刻检讨,提高思想站位,不断深化对党的规章、制度、政策学习认识。通过对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党员认真履行党费收缴规定,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得到强化,党务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31.关于“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支部未组织党员围绕“初心是什么、使命干什么、奋斗比什么”,“ 践行‘两海两绿’、强化使命担当”等专题开展讨论。2020年“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中,个别人员无服务登记表,或服务登记表里无服务计划与服务内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的重要指示要求等篇目,借助学习强国APP等媒介开展日常学习。二是强化领导责任,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室抓落实的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确保“规定动作”不漏项,“自选动作”有提升。三是丰富主题教育活动形式。结合主题教育要求的规定动作创造性开展学习活动,做实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党员党性认识。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关于“部门职责不明确。2018年1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同意团区委将机关内设机构组宣部、青农部、青工部、学少部调整为综合部、组织部、宣传部和青年发展部,但未明确调整后的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团区委未及时对接沟通。”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与区委编办沟通对接,研究并制定了团区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于2023年编委会讨论通过后落实执行。二是机关各部室严格按照编委会通过的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开展日常工作。三是强化人员队伍管理,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所有问题全部启动整改。
三、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树牢“四个意识”,自觉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是坚持持续发力,毫不松懈的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去整改,倒排时间、倒逼任务,努力把各项工作往前赶,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不留尾巴、不落死角。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进行“销号”,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整改任务,加强调度,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分步实施,确保逐步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着眼长远,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转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对标对表团中央、团省、市委要求,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做足思想准备和行动准备,不断彰显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应有的政治品格和精神风貌。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综合运用,以扎实举措、过硬作风、创新方式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大丰全面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8060、电子邮箱:39694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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