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8月9日至9月16日对我单位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11月23日向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此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3项44个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3.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3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高效农业推广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分组调研指导各镇(区、街道)机插秧推广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督促各镇(区、街道)扎实做好育秧、插秧等准备工作,进一步细化机插秧工作任务分解,确保机插秧面积稳步增长。二是强化政策扶持。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向机插秧推广倾斜。在机具上,对新购插秧机和配套侧深施肥装置,每套给予作业奖补1.5万元;新购插秧机每台给予作业奖补0.6万元。对机插秧大田,每亩给予16元的补助;同时在执行稻谷补贴政策时,进行差异化补贴,机插秧补贴比直播稻多。三是强化宣传推广。将控减直播稻、推广机插秧工作列入镇村农业农村考核的重点内容。区镇村三级联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直播稻的危害和机插秧的优势,将各类扶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全力控减直播稻面积,增加机插秧面积。区镇两级组织现场培训会1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2023年,全区推广乘坐式插秧机141台、育秧播种机17台、育秧流水线6台,集中育秧秧田面积6650亩,水稻机插秧面积42.74万亩,机插秧水平达65%。同时我区继续提升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2023年新增植保无人机85台、高地隙自走式喷杆喷雾机46台,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达88%以上。
2.关于“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农膜回收工作进行排查整改。2月上旬对全区各镇从组织管理、回收机制、宣传发动、工作推进、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农膜回收工作进行督查推进,2022年度产生的可利用的废旧农膜已全部回收。强化建立农膜使用管控制度,对2023年蔬菜园区作物种植户已签订了农膜回收承诺书。与盐城贝迪塑业、盐城思源环保、盐城汇鑫环保、江苏辰顺再生资源四家本地农膜回收企业对接,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推进再利用价格不高的废旧地膜进入生活垃圾回收处置系统。开展农膜回收宣传月活动,全力推进我区废旧农膜回收工作。二是对全区记录21个回收站点运行情况进行排查。2022年21家回收站点都进行了农膜回收,A类6家能正常开展农膜回收;B类6家回收季节进行农膜回收时临时集中周转;C类9家主要是回收废品,偶尔回收农膜。目前全区正在优化农膜回收体系,推进“五有”标准网点网络建设,制定回收网点考核细则;探索“企业+农户”、“企业+经纪人”、“规模基地网点回收+零散田块上门回收”、“全部回收+集中处置”等不同模式,多维度推进我区农膜回收,不留死角。三是对“部分项目资金直接补贴给村组干部”情况回头看。2020年在南阳镇广丰村农膜回收建设村级示范点,资金拨付对象王红星,为南阳镇广丰村三组组长,2020年6月12日-19日王红星召集胡兴富、赖书生、陈九天、凡天兵四人,对广丰村三匡开展大蒜田边、路边废膜清理回收,项目资金用于农膜回收用工,并已全部发放到位,回收的废膜已焚烧,已整改到位。
3.关于“农业招商工作成效甚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月跟踪、季督查、年考核”的项目推进机制,加大项目跟踪督查力度;建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项目服务体系,切实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2023年已调度5次,查看农业农村重大项目30个,现场协调解决各类困难问题2个,推动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二是实行亮灯制度,对不达时序进度和未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进行红灯警示,并通报各镇(区、街道),协调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对不达序时项目现场提醒5家,督促相关镇(区、街道)强化对接服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加大农业招商力度,目前重点跟踪益客食品、中储粮仓储、河北参花面粉等项目,2023年已签订双禾杏鲍菇深加工等亿元项目3个。
4.关于“种业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培育企业做大做强。杂交水稻制种企业规模稳步扩大,其中江苏金色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制种面积3.1万亩,占全区面积42%,2023年目前落实3.2万亩。江苏金色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力争“十四五”期末,杂交水稻制种面积稳定在4万亩以上。江苏华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方强种业销售额进入全省前10强。二是深化科企合作,研发能力加强。建成水稻育种创新中心650平方米,年可检测种子5000份以上,保存各类种质资源、中间材料2000份以上;建成育种材料鉴定评价和新品种中试基地175亩,年可开展育种材料鉴定评价60份,新组合鉴定40份,种植恢复系筛选材料2000份,恢复系测交500组;建成水稻新组合试制、展示示范基地100亩,每年展示杂交水稻新组合20个;建成核心种源繁育基地300亩,年可产合格种子5万公斤以上。2022年全区种子企业自主选育9个农作物品种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2023年计划审定4个农作物品种。三是壮大人才队伍。合理利用“黄海明珠”等人才计划,引进一批名校优生,壮大科研、生产等人才队伍,其中金色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引进种业人才5名,计划2023年引进4名。
5.关于“陈李线、老斗龙港整治进度不够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与交通局陈李线沿线整治工作组了解,因疫情与资金影响,涉及陈李线沿线整治工作乡镇的部分推进工作(绿化工程)在春节前有所暂缓,直至3月底全部完工。二是通过与水利局老斗龙港整治工作组了解,老斗龙港整治工程已完成岸坡整治26.1公里,拆除违章建筑23处,绿化补植提升990亩,常态化保洁河道水面1800亩;编制完成了幸福路至沪丰大道段河道治理方案,西河口公司和两个板块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6.关于“做强大蒜、大葱2个特色产业的特色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大丰区负责实施的江苏中晚熟大蒜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的4个子项目中,其中有3个子项目已实施完成,分别是:大中街道实施的大蒜脱毒苗繁育体系建设项目、丰华街道实施的大蒜品种改良建设项目、青蒜产品绿色生产及物联网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建冷库3000m³。开展脱毒组培苗的驯化和原种的工厂化育苗,已培育组培苗、培育1cm直径大小的微鳞茎20万株。同时,在丰华农业园区建立大蒜良种繁育推广基地200亩,用于脱毒大蒜原种、原原种以及良种生产,其中原种、原原种生产基地20亩,引种试验基地30亩,优质种蒜生产基地150亩。全区三月黄(黑龙、里青雪)蒜苔种植面积超2万亩。二是2022年12月9日,在我区正式召开盐城市葱蒜产业发展成立大会,架起了政府、企业和用户之间的桥梁;充分发挥裕华大蒜协会作用,建立行业生产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品种、统一销售、推进标准化、绿色化生产。三是大蒜产品以原料和保鲜大蒜、蒜片、脱水大蒜制品、腌制产品初级产品加工为主,全国尚未有涉及大蒜精深加工领域的企业。目前,很多科研院所正在开展大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工艺研究,希望不断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7.关于“培植乡村示范镇村的示范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产业培植,延伸产业类型与链条,大中、南阳、丰华等镇打造30万亩大蒜产业集群,大桥、草庙、万盈等镇订单化发展3万亩大葱种植,351沿线园区发展高效设施农业, 54个培植的示范村明确本村的主导产业类型、品类和规模,2022年认定二星级示范村16个、一星级示范村24个。二是加大品牌培植,目前我区拥有3家“一村一品”示范村,“两品一标”比重目前全区比重达 82%,加强绿色有机食品申报,南阳镇诚心村发展辣根品牌,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大中街道恒北村发展酥梨产业,被评为全国乡村特色产业超亿元村。三是加快项目推进,29个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95%以上,积极招引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2023年已签订双禾杏鲍菇深加工、明月安欣宠物食品等亿元项目3个,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增强农村经济发展能力。
8.关于“信息公开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部分公开等公开属性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文件34份;2023年已公开文件20份。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9.关于“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落地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①关于“2019年日产120吨大米加工生产线等4个项目未实施,资金退库”问题。加强对各镇(区、街道)负责项目工作人员政策宣传,后期更加科学合理制定方案;指导项目实施主体有序实施项目;严格项目审核管理,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镇村农业电商发展水平,打通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难点。
②关于“推广实施的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项目补贴资金尚未兑付到农户手中”问题。省市下达我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任务2.35万亩,每亩补助320元,其中中央资金150元、省级资金170元。截止2022年12月底前,各镇(街道、区)推广补助面积已核实确认上报,实际带状复合种植需补助面积25699.16亩,共需兑付补助资金822.37312万元,其中国家、省级安排补助资金752万元,区级统筹安排补助资金70.37312万元,所有补助资金均已兑付到户。
10.关于“农业技术服务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①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到田间地头调研走访少”问题。一是根据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发生时间,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监测调查,指导农户开展病虫草害科学施药及绿色防控,努力提高全区科学用药水平。二是根据小麦苗情因势指导小麦追肥,返青肥、油菜苔肥,协助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普及科学施肥知识。三是根据作物生长情况、蔬菜关键生育节点,主动到田头大棚,查看苗情长势,检查育苗棚设施装备与安全,了解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因苗施策,深入农户开展技术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②关于“推进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乏力”问题。一是实施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现区镇两级技术人员每两年轮训一遍;实施“百千万”工程,开展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建立师资库,全年培训60名。二是常年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2022年培训6984人,占全年任务114.5%,培训数和完成率均居盐城首位。2023年计划培训6100人,截止目前,已培训5777人。三是遴选65名区镇农技人才进村入户,“手把手”“面对面”技术指导650户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全产业链精准服务。四是实施2个科技展示基地和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项目,开展难题攻关、三新技术展示应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放大示范效应。五是从2020年开始连续三年委托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苏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培养了71个定向委培生(其中2022年26人),增加“永久牌”新生力量。
③关于“农业事故时有发生”问题。一是于2022年12月23日整改出台《大丰区农作物生产事故调查与鉴定受理程序》(大农发﹝2022﹞115号),立改立行,规范全区农作物生产事故处置与鉴定工作。二是建立专家挂钩服务机制,将全区15个镇(区、街道)划分为4区,由全区作栽、植保、蔬菜、耕保等4个专业的首席专家任组长、区级站所副高(含副高)职称以上农技人员为成员,建立专家挂钩服务组,负责全区常年农业事故的释疑解惑工作。三是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镇级农技人员在生产实践中的技术指导和事故发生的调解功能。
11.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2年,我局以会议、培训等方式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7大类29条,包括发展资源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物业经济、发展服务经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绿色经济、发展抱团经济,同时以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鼓励集体领办服务组织(劳务公司)促进集体增收的指导意见》(大乡振发〔2022〕3号),鼓励有条件的村开展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逐步组织推广。2022年全区218个村(居)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达到15696.74万元,村平72万元,其中:土地流转(渗溢和管理费)收入8388.35万元,占总收入53.4%;投资收益2034.12万元,占总收入13%;资源发包资产出租收入3652.71万元,占总收入23.3%;其他收入1319.02万元,占总收入8.4%。所有村(居)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到40万元以上,其中:50-100万元的村114个,占总村数的52.3%;100万元以上的村35个,占总村数的16.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增强。
12.关于“党委书记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理论学习。二是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安排、定期研究、适时督导、统一考评。三是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清单,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四是坚持定期调阅制度,不断加强督促检查。2022年12月10日、2023年1月18日分别对下属党支部活动记载簿进行调阅。每季度审签科级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手册,强化过程监督和管理。
1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4月15日召开局党委会、2023年5月19日召开农业农村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以及各条线的行业风险,年初,局党委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前,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内容、突出廉政风险点和工作作风对中层干部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三是定期对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局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进行督查,掌握最新进展和存在问题,对未办结的事项会继续开展督查,并及时将督查结果反馈局主要领导。
14.关于“宣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农科所党支部和原种子管理站联合党支部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责成其迅速行动,认真反思,自我剖析,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梳理自身存在问题,重新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承诺内容。
15.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管理成效不够显著”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纪党规教育,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二是从严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及时掌握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重要节假日来临前,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内容、突出廉政风险点和工作作风对中层干部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召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不定期通报省、市、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16.关于“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工作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①关于“涉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周期偏长”问题。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整改任务分别落实到具体科室(站所)、具体问题子项,出台农机发展扶持政策,强化督促指导,确保不折不扣如期完成整改。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到2022年底,全区优质食味水稻品种种植比例达90%以上,强筋、弱筋、中筋等专用小麦品种种植比例达80%以上,粮食类订单种植面积达40万亩以上,先后建成粮食加工类项目5个,总投资2.88亿元。2023年,全区推广乘坐式插秧机141台、育秧播种机17台、育秧流水线6台,集中育秧秧田面积6650亩,水稻机插秧面积42.74万亩,机插秧水平达65%。同时我区继续提升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2023年新增植保无人机85台、高地隙自走式喷杆喷雾机46台,高效植保机械化水平达88%以上。三是合力推进整改。结合各有关科室(站所)工作实际,开展市场执法监管、技术培训指导、宣传推介推广等,确保整改到位。
②关于“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整改走过场”问题。2022年对合并盐城市大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原大丰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丰区农业机械服务站、大丰区林牧业行政执法大队、大丰区渔政监督大队4家单位从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内审,做到:一是整改问题更明白。对审计出的问题一针见血,有针对性,如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收支不规范;出差补助未按规定扣除伙食补助;罚没收入未及时入账等。二是整改要求更明朗。责成当事人具体要做什么,做哪些事,明确整改后达到什么标准。如核算准确及时,报支费用按哪项规定,应补交多少。三是整改节点更明晰。划定整改时间表,节点化、目标化抓推进。如60天内完成整改就是60天内完成整改,达到什么目标,细化到每旬每周每天。四是整改责任更明确。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范围,到人、到事、到节点,落实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五是引以为戒抓培训。注重学习常态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履职能力学习,建立“回头看”机制,举一反三,常态化抓好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17.关于“个别党员干部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和下属单位慰问,少数党员干部和农技专业人才违规领取讲课劳务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廉洁从政警示教育,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进一步重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增强自律意识。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在局系统内进行自查自纠,对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的,严肃追责问责,并进行谈心谈话提醒,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行动,分层级开展廉政约谈,确保谈话对象全覆盖。三是加强财务审核、审批管理。2023年2月8日召开局系统财务人员工作会议,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题布置,同时下发了“区委巡察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表”,对2019-2021年发放的讲课劳务费进行了回头看。
18.关于“‘三公’经费控制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增强纪律和财管意识,进一步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和机关公务接待管理,2月上旬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收支行为和接待活动,严肃财经纪律。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大农发〔2023〕3号),就公务接待、公车、会议、会务等管理内容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二是严格会计核算管理,严格票据管理,不合法或付款单位结算项目填列不完整、所需附件不全、审批不规范的发票一律不得报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得将接待、会议、培训、差旅等费用转嫁在其他会计科目中核算,严格控制局系统的“三公”经费支出。三是严控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接待手续,严禁无公函接待、超标接待、同城接待、一次来访多次接待,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压降公务接待费用,确保逐年递减。
19.关于“违规列支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大丰区蚕种场2019年1月至2022年11月,共有9起向职工发放子女升学、结婚、生育等慰问金,涉及8名职工,违规发放慰问金4500元;2019年1月至2022年11月,以安全考核奖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1537.5元;2019年1月至2022年11月,共计违规发放参会工资16200元。已全部足额上缴单位账户。
20.关于“改进文风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委机关精简发文的要求,做好区级发文监测点的收发文控制监测统计工作(农业农村局为区发文监测点)。2018年农业农村局全年发文150件,按照要求,以2018年度全年发文数量为基数,压降40%,2021年可发文90件,实发文69件,较2018年实压降54%。2020年农业农村局全年发文89件,2021年同比2020年减少22.47%。2022年发文59件,较2021年减少14.49%,严格遵循逐年递减原则。二是严格落实文件签发权限及签发程序相关规定,严把拟稿、签发、印发“三道关”,确保行文规范有序,确保发文质量。三是全面严格审核把关,对文风不实、篇幅过长、照抄照转、差错较多的文件予以退回,退回起草科室并说明理由。严控发文数量,确保发文质量。
2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整改,在局系统开展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的活动中,畜牧兽医站6人差旅费报支不及时,蚕种场2021年度7人21次差旅费跨2个月报支的现象,全部落实了报支手续完善整改,清查中未发现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临工工资等问题。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秩序,我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大农发〔2023〕6号)文件,从根源上杜绝差旅费报支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确保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22.关于“国有资产资源出租‘暗箱操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了解摸清实情,原农业局、农科所等公有房屋公开公平招租。2019年9月30日,原农业局的7间门面房进行公开招租,招租工作委托代理公司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公告、公示、竞价招租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7名承租人中,龚亚平系农业农村局职工宗汝平的家属,参加了原农业局1-3标段的投标并取得了承包权,本人一直从事农资销售,没有转租获取差价行为。其他6名承包人都是社会自然人。2020年5月6日,农科所将大门西侧房屋出租给蒋小娟、王玉兰、高玉明三人作为经营用房,三人均不存在转租情况。蒋小娟一直从事理发工作,王玉兰和高玉明从事饭店经营。2020年4月14日,农科所在《大丰日报》进行了公开招租,未有其他人报名;4月23日,农科所再次在《大丰日报》进行了公开招租,并于当日将招租公告张贴在农科所大门口,同时填报《国有资产出租申请表》,经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审批,租赁合同租期3年,于2023年5月5日到期。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和财务制度,采购项目严格对照政府指导价进行招标。三是严格公有房屋规范管理,根据《盐城市大丰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健全资产出租管理机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房产出租和权属管理档案台账,加强对出租资产的维护等日常管理。对外发包公用房到期全部收回用于办公设施。
23.关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自由裁量依据。根据《大丰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规定》,2022年1月1日起,所有海洋渔政处罚案件均严格遵守农业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权办法》、《海洋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江苏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参照《盐城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明确到处罚决定书中。避免了同种情形处罚轻重不同、卷宗材料中没有自由裁量尺度标准的情形。二是切实落实依法行政。自2022年1月1日起,海洋渔政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应当没收的渔获物、违法所得,均执行没收并按规定进行处置。三是严格罚没款收取方式。截止2023年1月19日,执法人员原有的三张用于收取罚没款的银行卡均已销户,卡上利息余额也已入账。2022年以来所有案件均通过财务开具缴款通知书给处罚对象,由处罚对象直接将罚款上缴财政。
2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全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并监督。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党委书记在党委讨论重大问题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在重大事项研究工作中,班子成员均围绕议题发表个人意见,党委会记录详实,充分体现了先民主后集中。
25.关于“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措施。结合区委《党建工作要点》,围绕农业农村系统实际研究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制定《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并下发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二是专题会议部署。2023年4月15日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局系统党建工作,明确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和贯彻落实措施。三是落实汇报制度。2023年5月19日,召开农业农村局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总结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属各支部就落实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局党委进行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
26.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以及《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二是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认真制定会议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2022年12月16日和2023年3月16日分别召开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切实做到查摆准、批评真、整改实。
27.关于“创文工作做得不够精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办公环境,做好办公场所内的日常卫生,保持办公室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或走道做到无蜘蛛网和粉尘。对原农业局机关办公大楼进行修整,2022年11月,统一更换科室门牌,更新部分办公设备,合理调剂并规范使用办公用房,提高利用效率。二是更新宣传内容,明确专人管理,建立管理维护制度,2023年1月,将橱窗宣传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三是及时拆卸撤并单位的牌子,2022年10月底已经对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涉改撤并的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所的牌子进行了拆卸。
28.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年初根据区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作出统筹安排,并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开展理论测试、知识竞赛等丰富多样的形式,着力提高学习效果。2022年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16次,交流研讨6次,每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3次。截至目前,2023年已学习5次,交流研讨2次。
29.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全局中心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结合《2023年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二是党委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将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责任落实。2023年已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1次,分析研判1次。
30.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1.关于“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即时即改,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迅速组织党组织换届,局属20个党支部已于2022年9月底完成换届。二是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换届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局党委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提前6个月以发函的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三是加强督查检查,严格对照换届流程要求,对各支部换届台账资料进行逐项检查,认真审核、从严把关。
3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并督促各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共促进。二是对不规范的支委会记录、党员学习笔记,开展批评教育,并督促相关党支部和党员予以整改;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2022年12月中旬对局属各党支部党建台账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并督促各支部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对组织活动不正常、不按规定召开支委会的基层党支部进行警示警告,2022年12月份对组织生活不正常的3个党支部进行了警示警告。
3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规范基层党支部党建标准化建设。二是2022年12月份对农机推广站、农科所党组织负责人就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警示警告。
3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收缴及时填写登记,并开具票据。二是组织党员党费基数重新核定,已完成2023年度党费缴纳基数和系数核算,确保党费金额准确无误。三是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相关规定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35.关于“系统内融合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三定”规定进行梳理对照,研究细化明确科室(单位)职责分工,2023年1月27日召开局长办公会,就进一步厘清畜牧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兽医站等科室(单位)职责进行了专题会办研究,彻底解决职责交叉、衔接不顺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工作办理效果效率。二是加强对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日常管理,强化纪律教育,充分利用星期六党校学习定期开展作风纪律教育,增强思想认识,树立全局一盘棋的大局观,规范协调配合,以良好的作风促政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单位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三是坚持实绩导向、考核导向,认真研究完善局系统年度绩效管理和年度考核办法,设立科学合理考核指标,印发了《区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并规范组织实施。
36.关于“下属单位的机构职能没有及时调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区委编办沟通协调,有计划地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整合,研究制订区农业农村局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报区委编办,将区划办、竹川办职能进行合并,2022年3月上报了《区农业农村局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方案》,2022年12月8日在区委编办开展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座谈会上与再次向区委编办进行了汇报沟通,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二是参照省市改革方案,理清区资产办管理职能,将区资产办与产业合作科合并办公。
37.关于“干部交流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研究制定人员调整方案,有计划地推进同一岗位连续任职超过10年及以上的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2023年1月31日局党委研究,决定对顾洪涛等46名同志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目前相关岗位调整人员已完成职数预审和相应考察。二是强化干部交流管理,树立人岗相适的交流理念,制定科学的干部交流计划,优化整合干部资源,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三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新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关。
38.关于“干部断层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2023年1月份,选拔调整17名年青同志任职新的岗位,6名同志牵头负责局机关相关科室全面工作和下属相关单位全面工作,大胆提拔使用年青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老、中、青配置结构合理。二是加强人才招录力度,加强与区委编办对接,积极争取增加机关行政编制人员的招录,2023年新招录6人,充实机关年青干部力量。三是及时调整岗位配备。建立年轻干部学习锻炼机制,选拔一批年轻干部到机关跟班学习锻炼,及时调整岗位配备,做到人岗相适。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养殖污染问题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①关于“畜禽养殖污染、上海农场粪污排放”问题。一是重抓养殖污染治理。在全区开展小型规模养殖场粪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镇(街道、区)要按照“一场一策”要求,建立年度粪污消纳匹配方案,报环保和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确保粪污收集池建设匹配到位、粪污消纳土地配套到位、第三方委托处置到位。同时,组织小型规模养殖场整治督查小组对各镇(街道、区)上报的小型规模养殖场整治情况和台账资料进行抽查。会同区环保局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盐城市畜禽养殖场检查认定“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农牧〔2023〕1号)要求开展畜禽养殖场检查认定“回头看”专项行动。继续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观摩“家家到”学习活动,以此推动各板块认真做好本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二是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创建工作,年内计划创建3家省级生态健康养殖场、建成1家可示范的肉鸡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场采用全自动化封闭式层叠笼养技术和干清粪养殖工艺,采取半干鸡粪输送带清运收集集中处理制成有机肥。三是督促上海农场加快粪污处置项目建设。继续保持与上海农场对接联系,跟踪督促上海农场加快粪污处置项目建设。目前,光明农牧科技生猪养殖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土建工程已经完成,设备安装工程已经完成80%,江苏申牛牧业养殖废水处理项目已经完成总工程量的50%,计划10月底试运行。
②关于大棚虾养殖问题。一是调整养殖规划“三区”管理措施。根据港区《关于调整大丰区养殖规划限制养殖区管理措施的请示》和区政府要求,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精神,结合大丰区实际,我局对区政府2020年12月份已批复发布的《盐城市大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限制养殖区的实施要求与管理措施提出具体建议,已履行意见征求程序,并通过专家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法制审核等程序,等待区政府常务会审议。二是出台新的产业政策。为进一步推动大丰区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根据区政府要求,我局牵头草拟《关于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履行意见征求程序,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法制审核工作,等待区政府常务会审议。三是推动水域滩涂养殖证工作。提请区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全区水域滩涂养殖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大机发260号),按照相关要求,全区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正在持续进行;待新王港闸大棚虾合法取得海域证,我局将及时督促港区做好养殖证申报工作,进一步推动新王港闸大棚虾问题整改。
2.关于“化肥农药投入品持续减量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开展“科学用药进万家”行动, 组织线下线上培训,通过报纸、网络、电话、微信、发放技术资料等广泛宣传,引导农户精准科学施药。2023年1-5月共培训24次,累计参加培训1970人,发放资料18万份,媒体宣传16次,网络发布39次,服务指导次数363次。下半年准备建立7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区),实施方案已经批复。开展生物农药、高效药剂试验示范,适时组织观摩活动。二是在水稻、玉米等作物上开展肥料试验4个,举办培训班3次,培训农民220余人。三是积极实施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项目,在三龙镇龙南村建立水稻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5000亩,在万盈镇农业园区建立蔬菜果树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1000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2000吨、配方肥300吨等。
3.关于“全区农业农村10项重点工作推动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①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动群众不力,户厕改造工作进展不快”问题。2022年全区围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目标,以户厕改造为抓手,扎实推进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等工作,深入开展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的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等活动,全力推进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2023年初,制定下发了《大丰区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大丰区2023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大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红黑榜”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村庄清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等,发动镇村干部、社会群众力量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通过与区生态环境局对接,2022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完成省市下过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30%。
②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速度慢”问题。一是提请区政府下发《关于下达池塘标准化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大机发269号),将2022-2025年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落实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要求。二是联合生态环境局印发《大丰区池塘标准化改造告知书》,推广池塘标准化改造先进典型;因地制宜采用池塘标准化改造模式,培植池塘标准化改造典型,积极做好示范推广,通过示范带动来提升标准化改造水平。三是编制《盐城市大丰区池塘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后期将参照方案推动全区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四是组织各板块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改造任务,进一步落实各板块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各年度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五是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镇镇到”培训工作,提高养殖主体水产规范养殖、科学养殖的意识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识。
③关于“大丰仓品牌推进效果不理想”问题。一是推选产品入仓。以“大丰仓”品牌为引领,由大丰仓集团公司牵头负责整合全区农业资源,将区内优质农产品纳入“大丰仓”品牌统一管理,对接、吸纳区内“两品一标”产品等优质产品,进一步丰富“大丰仓”品牌旗下农产品序列。截至2022年年底,入仓优质农产品合计91个(大丰本地农产品71个)。鉴于大丰本地及周边农特产品数量有限,且外地农产品品牌也大多被当地农业集团整合,目前有3家农特产品生产和种植企业在洽谈中,力争2023年新增入仓产品数达15个。二是推进品牌培优。指导大丰仓集团加大力度建设位于白驹镇的5000亩自有粮食基地,大力推进标准化、绿色化生产,提升产品质量,积极开发创建自有品牌产品,今年6月后大丰仓农业公司满足申报绿色食品主体资质年限要求,计划下半年积极申报绿色食品大米。积极指导“大丰仓”牌圩东翠梨申报绿色食品,待7月产品上市开展现场检查。三是加强宣传推介。每年组织大丰仓品牌产品参加各类线下展示展销活动3次以上,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用好“大丰仓”区场共建“金字招牌”,借助上海农场成熟的市场化运作,将产品推向长三角市场,做大做强“大丰仓”品牌。2023年以来,在大丰吾悦广场组织开展了春节“振农业,兴乡村”大丰仓首届农特产品展销会和重要节日产品促销等活动。大丰仓农业集团承办了2023年第十届恒北梨花文化节,以及参加了悦达起亚·SK新能源盐城马拉松暨大运河马拉松系列赛( 盐城站 )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同时,在市委党校、梦幻迷宫、恒北村、麋鹿保护区等单位的大丰仓农特产品展销专柜已投入运营,全方位展示大丰土特产,展现“大丰仓”区域公共品牌形象,有效提升了“大丰仓”品牌知名度。四是加大扶持政策。对2022年建设的20家大丰仓门店进行补助。2023年将继续整合资源,加大品牌扶持力度,在2022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中,支持大丰仓集团积极争取“支持农产品品牌打造”和“支持从事粮食、油料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两大项目补贴,进一步着力打造“大丰仓”区域公共品牌,切实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④关于“2021年制种大县项目尚未完全实施到位”问题。有序推进制种大县项目。2021年制种大县项目共设9个子项目,其中制种主体机械设备提升项目、杂交水稻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集成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其他子项目正在有序推进。目前项目实施进度95%,资金支付进度50%。
4.关于“下属企业管理失序”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①大丰区粮油技术服务部:2023年6月28日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②盐城大丰农业技术服务公司:一是局成立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审科、农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协调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协商,与法定代表人夏恒旺协商将农业技术服务公司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和税务清算,清理、清算结束后将该公司注销并收回两间半门面房。截止5月29日,大丰农业技术服务公司已将公司10个分支机构执照已经收回进行注销,现已拿到行政审批局的注销通知书,并帮助各分支机构办理营业执照,目前正在为各个点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材料在收集之中)以及一名职工涉多年社保欠交问题(该职工自1998年去上海工作与公司失去了联系),待问题协调解决后办理公司注销。
③大丰市惠农农业技术服务部:2022年12月13日已完成注销。
5.关于“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修订局项目管理制度,起草了局农业财政项目验收办法,对项目验收工作进行进一步明确。二是按照省厅对项目管理培训工作的要求,积极对接省市相关处室,争取我区参与培训人员资格,进一步加强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方面工作。三是计划召开财政项目管理会议,邀请专家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对项目工程量、合同真实性以及审计等方面工作的甄别能力。
6.关于“班子战斗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适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区委农办、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情况,申请配备专职副职领导。二是加强与区委编办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增设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增加区委农办和乡村振兴局人员配置,为乡村振兴工作增加新生力量,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没有尚未启动整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通过集中整改,区农业农村局完成了一批整改事项,取得了一批整改成果,但是一部分问题还没有整改完成,仍需要有计划、分阶段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努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做到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一是以更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局党委始终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对号入座,相互衔接,形成上下联动、全面整改的工作合力。
二是以更严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到位。紧盯巡察反馈问题不放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做好跟踪评估,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反复;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狠抓整改不松劲,严格把握时序进度要求,定期进行跟踪督促,切实提高整改质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制定分阶段分目标的整改措施,定期进行通报研究,把握节点有序推进,确保所有任务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三是以更实行动举措巩固整改成效。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照年度工作目标,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及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成果,全方位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促进体制机制持续优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3513405;邮政信箱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西路15号(224100);电子邮箱df83513405@163.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党委
2023年7月1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