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8月9日至9月16日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11月24日向区资规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压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我局党委紧扣巡察整改这一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针对巡察反馈的我局共14大项38个问题,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系统各科室、各单位、各所(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书记总责、班子成员负责、牵头部门全责、参与部门担责”的责任体系,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举一反三,促进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根据区委有关要求,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形成巡察整改进展报告,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形成挂账、对账、销号的完整链条,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做到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与贯彻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35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达89.7%。
1.关于“海洋资源保护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协助上海农场编制了生态化改造方案,并通过了评审。二是通过积极向上汇报沟通和跟踪落实,我区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编制的《盐城市大丰港北片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已于2022年12月成功报部备案。
2.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已提请区政府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盐城市大丰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的通知》,计划实施成片造林6500亩(其中新增造林500亩);召开全区林业工作会议,部署当前全区林业重点工作。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区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联络员会议,部署推进林长巡林、信息宣传以及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管理等重点工作;加强林长制宣传培训,印制发放了林长制工作手册、文件汇编、宣传单(册)2.3余份,在《盐阜大众报》、国家林草局主办的“关注森林”网等媒体积极宣传报道我区林长制工作,其中《深入推进林长制 促进林业大发展》这一信息,被国家林草局宣传中心主办的“关注森林网”评为地方林(草)业十佳新闻;2023年1月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林长制工作,我局专题汇报了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3.关于“生态修复工程体系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强化规划引领,已编制完成了《大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并通过盐城市级评审。
4.关于“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已于2022年10月通过省级专家论证,建设规模2.4万亩,规划新增耕地1194亩,形成建设用地挂钩结余指标147亩。二是草堰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现场踏勘,编制方案包含了永久性基本农田调整方案、村庄规划等工作。
5.关于“湿地修复‘欠账’较多”问题的整改。
经区政府批准,目前已设立生态修复资金专户,已筹集社会资金1620万元,实施了建川南侧生态修复项目,完成生态修复1620亩。
6.关于“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我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已于2022年10月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准;新团河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已经调出了生态红线和生态管控区;已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丰区分区规划(2020-2035年)》的编制工作,等待上级批文。二是编制了2023年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拟上市住商用地8宗、955.1亩住商用地;编制了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已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和区政府批复;8幅储备土地利用方案,已经区城建指挥部上会研究同意;加强储备体制机制建设,《关于大丰区土地储备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已经区政府批准,与财政的预算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接,积极争取储备资金来源,提高储备计划执行率。
7.关于“资源要素保障后劲明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11月以来,我局已通过多种途径争取了510亩用地计划,保障了8个项目建设。二是编制了《盐城市大丰区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把各板块的工业用地纳入了土地储备范围,新增储备66宗、759.4公顷工矿用地。三是各所(分局)积极配合镇(区、街道)全力推进辖区范围内项目征收拆迁工作,目前已完成了重特大项目用地的征收拆迁工作。四是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基地涉及的8条路中,已完成5条路的报批工作,保障用地指标约420亩,将继续做好剩余3条路的服务工作,积极向市级争取用地计划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报批。
8.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了《工业用地定制地实施细则》,在各镇(区、街道)明确拟出让地块个性化定制条件的基础上,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推行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供应。“区58条”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后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的相关规定,以便办事人员查询,同时多种场合宣传该细则,便于各板块申请和执行。二是目前大丰区“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三是目前商品房已实现首次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线上“全程通办”等功能。四是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积极引导信息公开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次性补正,制定《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五是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补充办证目前已全部办结销号。
9.关于“助推乡村振兴未尽全力”问题的整改。
白驹镇洋心居委会等4个新农村社区项目均已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10.关于“维护百姓利益未尽全心”问题的整改。
全区9个涉及群众的城镇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已全部化解。
11.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部案卷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卷宗材料。二是严格执行违法案件集体研究会商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法制审核,确保案件实体合法、程序正当。三是组织10名重点执法人员参加全区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四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败诉案件的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共化解案件25起。
12.关于“执法力度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签订了《2023年度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基层所、分局的巡查、制止、上报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力量,加快推进实时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发布采购公示。
13.关于“执法主动性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一线执法人员巡查、报送等责任,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土地、林业、海洋执法巡查98次。二是自2022年11月以来,在省厅实时监管系统中及时上报卫片执法信息14批198个,未发生一起迟报、超期办理。三是强化对违法线索的跟踪处置,2022年11月以来,共查处6宗违法用地,面积34175平方米。
14.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存在形式化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覆盖至系统全体人员。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处分规定,对最新发生的“四种形态”案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有关情况并进行上报。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时做到双人谈话、内容有针对性、分时段单独谈话、谈话记录完整。四是于2023年年初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大会,会上要求所有科室上报会议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共收到科室汇报材料40余份,经核查后,材料均内容详实,言之有物。五是目前已经准备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卷,拟在系统全面开展测试,并组织进行阅卷,统计成绩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15.关于“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存在缺位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班子成员已签署的《2023年度党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了领导班子应“按时如实填写履责手册”,并由局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予以提议强调;在分发2023年度履责手册时,逐一提醒履责手册记录要求,确保权责一致、内容全面、记录详实;利用微信工作群常态化做好履责手册规范化记录提醒事宜。二是严格落实分管事项责任领导负责和审签制,并由专人对上报材料逐一审查。三是系统内已组织开展全面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确保人员全覆盖、单位全覆盖。
16.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公务接待工作,严把公务接待批准关、审核关,费用报销严格落实“一票四单”制度。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严格按规定公务接待共27次。
17.关于“工作餐费用报支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督促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建立台账,明确了一名副经理负责公司的出差伙食补助、另一名副经理负责工作餐费用报支,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工作餐报支单据和发票。二是为杜绝此类问题,严格按照《大丰区区级机关工作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申请的工作餐进行严格把关和统一扎口管理。
18.关于“办公经费管理有异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苏JU9938车辆已办理完成报废销户手续。二是制定2023年度的耗材需求计划,规范耗材采购程序,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一年期的固定服务方,规范采购行为。
19.关于“原始凭证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大丰区房地产测绘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包括工会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各项费用严格细化了管理。三是全面排查,针对巡察提出的未签字部分已提请当事人(除离职人员)签字完善。四是严格审核发放职工福利的人员名单,当事人已将重复报支的差旅全部上缴财政。
20.关于“现金支用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大丰区房地产测绘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现金结算的范围、备用金管理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今后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21.关于“应收账款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大丰区房地产测绘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往来款管理做出详细规定,每季度财务配合业务部门做好催收工作,目前已发询证函2份。三是中国银行大丰支行已将未缴的水费全部缴齐。
22.关于“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所有招标项目必须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向局办公室申请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开展招标工作。二是依据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下发的《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年度服务星级考评结果公示》,选取十家三星级机构进入我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并按照顺序依次委托系统内项目招标采购代理工作。自文件颁发以来,我局约有40个项目依规进行招投标委托了三星级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三是盐城市轩宇项目管理公司不属于三星级代理机构,已不能再承接我局项目招标代理。
23.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了《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对系统项目的合同签订等做出具体规定。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印章使用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度化管理用印程序。
24.关于“项目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小海土地整治项目已按照要求收取了履约保证金。二是制定出台了《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严格开展项目管理。
25.关于“审计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大丰区房地产测绘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审核并完善了相关台账资料6本。
26.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门成立了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研究制定了《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印发<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是建立了“涉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四是经常性组织党委班子学习研究涉及“国之大者”的重要事项。
27.关于“规矩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了党委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分别明确了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会议召集、组织程序和会议要求。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并对会议记录、列席人员等事项,明确由会议主持人会前指定。自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召开党委会15次,均在会前充分酝酿,没有临时动议和列席人员发言现象,并做到专人规范记录,没有涂改、空页现象。
2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月发“统一活动日”通知、每季度抽查系统部分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督促局系统各党支部正常开展“三会一课”。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发通知3次,抽查了13个支部的记录。二是开发区分局党支部已于2023年年初进行换届选举,目前支委会委员完整到位。
29.关于“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12月16日,局党委书记同各位班子成员开展了一次巡察整改专题谈心谈话。二是2022年12月5日召开党委会研究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局党委书记对班子领导撰写民主生活会材料明确提出了“杜绝材料雷同”的要求。三是2023年1月12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从区委巡察反馈到2023年2月底,局党委领导班子已召开了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都按规定程序认真执行、认真撰写剖析材料,确保党内生活制度执行到位。
30.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下发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切实压实支部民主评议工作的首责,指导督促系统各党支部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评议程序。二是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把关,明确专人负责对各支部上报的评议资料进行审核。目前,我局党委下属11个党支部和局机关党委下属6个党支部已按照规定流程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1.关于“党员教育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印发了《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二是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专题学习了2次,并进行交流发言。三是组织系统120余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共计16期的“黄海大讲堂”线上学习培训,参学人员撰写心得体会70余篇。四是组织系统20余名纪检工作人员赴梅花湾开展“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 踔厉奋发谱新篇”主题教育活动,撰写心得体会15篇。五是组织各基层所(分局)党支部书记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 先锋自然述心声”学习笔谈活动,撰写心得体会10篇。六是组织部门单位负责人30多人参加省厅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暨“先锋自然”书记读书班活动视频会和全市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视频会,通过丰富的教育活动提升教育培训效果。
32.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局党委明确专人对照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做好党员发展的指导、提醒、审查、归档工作。自巡察反馈以来,发展了1名预备党员,明确了2名入党介绍人;预备党员转正1名,审查了6名入党积极分子内审材料。
33.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23年2月进行了系统人事调整,年龄较大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到中层岗位任职。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充分履行民主推荐、考察公示、民主测评、个别访谈、任前公示、任前廉政谈话等程序。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簿》记录党委研究人事会议3次,党委班子成员都逐一发表意见。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2022年11月组织系统纪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学习,观看专题片《领航》;元旦前专题下发了《关于加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对系统党员干部进行了节前提醒;2023年1月19日,专题召开春节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会议,通报了典型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2023年年初,专题召开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系统廉情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达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
3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领导班子签订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开展巡察整改专题谈心谈话,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召开2022年度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上11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均体现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已通过“丰彩自然”微信公众号转载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有关党的建设等权威解读评述内容6篇,在局办公楼和包干社区张贴了2022年第四季度厚德大丰榜,向干部群众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制定出台了《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自巡察反馈以来发生的网络舆情均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35.关于“信息安全管理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了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局领导分管保密工作,并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共4次。二是建立了内网登录设备台账,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明确要求内外网电脑专网专用,防范安全风险;成立了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42份、承诺书42份,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意识;加大技术投入,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土地资源保护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考核奖惩。在2022年度全区考核中,部分经济版块因非法占用耕地被扣分;通过“进出平衡”、案件查处等形式,对非法占用耕地等存量问题进行纠正。自巡察反馈以来已经立案查处6起违法占用耕地的案件,占耕地面积29231平方米。二是已向省厅咨询基本农田责任落实相关要求,根据省厅答复,自然资源部正在制定最新责任落实方案,待方案出台后将统一组织签订最新的耕地保护责任书。省厅将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签订今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因责任落实将有新的要求,各地应等省级责任书签订后,参照省级模版,层层签订责任状。三是耕地占补平衡潜力挖掘不深问题的整改。根据部省统一部署,目前已开展了耕地潜力恢复情况调查,对全区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全区近年可实施的耕地后备资源约8000亩。正在编制《耕地占补平衡三年实施利用专项规划》,科学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
整改到位时限:2023年11月
2.关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低迷”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发函告知港区管委会切实履行闲置土地处置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再次全面调查摸底,并根据各宗地实际情况细化处置方案,通过督促企业动工开发建设、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方式进行处置,确保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下一步将草拟闲置土地整改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并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二是部分房地产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已发送提醒函督促其尽快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并做好跟踪督查。三是2022年度市对区考核中“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排名较2021年有所上升;2022年度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考核结果排名预计比2021年度提升较大,处于全省中游偏上位置。
整改到位时限:2025年12月
3.关于“到期临时用地回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2018年至2022年8月到期临时用地已复垦临时用地超半数,2023年年初已向未复垦用地单位发《履行临时用地到期复垦义务告知书》。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接力度,督促其尽快将土地复垦并恢复至原状,对拒不交还且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规定予以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整改到位时限:2023年12月
4.关于“违规用海巡查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常态化开展海域执法巡查工作,2022年11月以来,共开展海域执法巡查16次,对疑似违法海域核查2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用海问题。二是组建工作专班,自2022年7月底开始,每日不间断组织人员参加港区王竹养殖区域内大棚虾整治行动,配合联合专班完成巡查管理以及专项执法等工作,目前“退渔还湿”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卯龙一区未再有养殖行为。下一步,在常态化开展海域执法巡查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人员投入,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遗留问题的处置。
整改到位时限:2023年12月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区资规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将整改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党的二十大之后的整改,我们将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对于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持续巩固成果;对于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进度,并实行问题整改责任领导牵头包干负责制度,确保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以更高的标准、更优的质量,全面完成好巡察整改这项政治任务。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销号。全力对标对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及“责任人”,坚持不懈地把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克服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切实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以压实各责任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为抓手,加大对“陈年顽疾”的根治力度,坚决杜绝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如期完成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销号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以机构改革“三定”工作为契机,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有力、组织有方、成效明显的相关人员,优先选配到重要岗位上任职,为增强巡察整改效果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适时组织对已经整改到位问题的“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巡察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3513639;电子邮箱:dfgtzyxx@sina.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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