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联动巡察组于2023年7月5日至9月10日对殡葬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23年11月7日向民政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殡葬改革决策部署的基础夯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1.政策基础夯得不够实。2020-2022年,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国务院和民政部、省政府出台的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够及时、深入。
整改措施及成效:将殡葬法律法规纳入2024年度民政局党委学习计划,专题学习《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殡葬领域法律法规。组织社事科、殡管所、殡仪馆等科室和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殡葬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领导基础夯得不够实。
(1)殡葬改革联席会议的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2020至2021年,联席会议机制召开的会议仅有1次。
整改措施及成效: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先后4次召开区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部署殡葬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2)民政局党委牵头抓殡葬工作的力度有欠缺。2021年以来,民政局未对各板块殡葬管理服务工作全面考核。
整改措施及成效:将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全区年内综合考核内容,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列入2023年度镇(街道、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考评,明确考核内容,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3)民政局直属涉殡单位党支部领导作用缺失。2020年以来,殡仪馆党支部、福寿园公墓党支部不及时召开支委会,福寿园公墓党支委会没有及时集体研究公墓建设管理发展等重要事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凝聚党支部战斗力。殡仪馆党支部和福寿园公墓党支部按照要求,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会办制度,殡仪馆党支部、福寿园公墓党支部涉及单位建设管理发展等重要事项均经支委会研究通过,并报上级备案。
3.管理基础夯得不够实。
员工管理不严格。大丰殡仪馆个别员工不服从管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殡仪馆加强单位制度建设,制定《盐城市大丰区殡仪馆员工手册》,用制度管人管事。对不服从管理员工进行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教育。
(二)关于“破解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难题的管用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1.殡仪公共服务存在薄弱环节。
(1)遗体管理不够精细。2022年,殡仪馆冷冻遗体局部出现异常情况,带来不良社会影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肃问责追责。民政局党委对殡仪馆相关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二是规范遗体存放保管。完善遗体登记、加强遗体保管和出入等管理制度,加强监督,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2)摄像服务不够到位。殡仪二馆告别仪式摄像服务项目,既未安排摄像人员专门拍摄,也未主动向丧户提供监控探头拍摄到的相关影像资料。
整改措施及成效:由殡仪二馆规范服务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摄像工作,并及时向丧户提供相关影像资料,保证服务质量。
2.殡葬服务收费管控不力。
(1)对殡葬服务收费监督不力。殡仪二馆没有按规定对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收取小灵牌、小花圈费用后实物却交由售卖鲜花的个体户代发。
整改措施及成效:殡仪二馆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在馆内显著位置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接受社会监督。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服务收费,发放相关物品。
(2)对殡葬延伸服务收费监管乏力。殡葬服务车辆经营人以行政镇(街道、区)域为界,自定收费标准,实施垄断经营,部分乡镇遗体接运收费较高。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3年11月,区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遗体接运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机发217号)、区民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遗体接运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大民发〔2023〕57号)文件,对我区行政区域内遗体接运工作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免费向群众提供遗体接运服务。
(3)对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指导不力。物价管理部门至今没有核定出台销售管理指导价格,我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均为自主定价,出现高价墓穴。
整改措施及成效:发改委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指导价格,农村公益性公墓墓葬费不得超过5000元/座,管理费不得超过80元/座/年,督促各板块根据区发改委要求,报送公墓定价手续,规范公墓价格标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3.殡葬领域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合力不强。
(1)联合执法机制运行不够顺畅。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协同配合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强化部门联动,发挥殡葬改革联席会议牵头抓总作用,联合自规局、住建局、城管局等部门共同抓好违规殡葬服务机构查处工作。会同区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遗体接运车辆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禁止类丧葬用品监管存在漏洞。全区生产、销售、使用超标准大理石墓套现象比较常见。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摸清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完善《大丰区殡葬用品经营台账》《大丰区殡葬墓套经营台账》,印发《关于规范殡葬领域市场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开展全区殡葬用品、殡葬墓套经营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醒告诫,要求整改。
4.殡葬服务车辆管理不规范。
经营性车辆应管未管。全区所有经营性车辆均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民政部门仅对车牌、车主、报废时间等信息进行备案登记,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将全区遗体接运车辆车主、驾驶员信息逐一进行备案登记,由区殡仪馆统一进行管理。全区实行遗体接运购买服务,出台《盐城市大丰区遗体接运车辆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考核结果及时公示,对考核不合格的遗体接运车辆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取消遗体接运资格。
5.安全管理意识比较淡薄。
(1)应急预案缺失。殡仪馆未按规定建立因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情况导致的遇难人员殡葬服务应急预案。
整改措施及成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因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情况导致的遇难人员殡葬服务应急预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开展应急演练,干部职工遭遇突发意外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
(2)无名遗体火化规程不完整。凭公安部门证明予以火化的无名遗体,火化过程未能完整录像留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无名尸的遗体存放和火化管理。对无名遗体,殡仪馆凭死亡证明、移交遗体的公安机关同意火化确认书,按照相关程序,全程录像,并将相关影像资料存入业务档案。
(三)关于“整治遏制殡葬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任务十分艰巨”问题的整改
1.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呈高发态势。
(1)火化用油管理存在漏洞。大丰殡仪馆存在提油数据异常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由殡仪馆健全物资保管制度,完善物资管理办法,规范物资采购、使用、存放等程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落实“三重一大”要求,严格落实物资采购办法,依法采购,从制度上防范物资管理存在的潜在风险。
(2)骨灰盒的管理存在漏洞。在对接受电话随访的丧事承办人进行电话回访过程中,少数群众反映既未领取殡仪馆提供的免费骨灰盒,也未向殡仪馆购买高档骨灰盒。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惠民殡葬政策宣传,让群众真正知悉政策、享受政策。殡仪馆建立健全骨灰盒免费发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免费领取骨灰盒手续。
(3)遗体接运补贴的发放存在漏洞。在对接受电话随访的丧事承办人进行电话回访过程中,少数群众反映未领到遗体接运补贴。
整改措施及成效: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实行政府购买遗体接运服务,免费为群众提供遗体接运服务,运输费用由承接主体直接与殡仪馆结算,从根本上解决了遗体接运补贴发放漏洞问题。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1)公务接待存在不实现象。大丰区殡仪馆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不完善。
整改措施及成效: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加强管理,认真审核,凡存在信息不实、用餐超标等问题的,一律不予报销和结算。
(2)保育费发放存在超标准现象。福寿园公墓超标准报支保育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资金追缴。督促福寿园公墓对不符合财务规定和政策要求的保育费进行追缴。目前,超标准报支的保育费已全部追回。二是规范财务支出。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审核审批,坚决杜绝今后类似现象发生。
3.财务管理不规范。
(1)确定财务人员不合规。大丰殡仪馆现金会计与采购员为同一人担任。
整改措施及成效:规范财务制度,按照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分别明确现金会计和采购员,进一步规范员工岗位管理。
(2)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到位。大丰殡仪馆部分遗体接运费直接与服务承包方的承包金进行抵扣结算。
整改措施及成效:殡仪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完善资金核算与管理工作,收支依法合规,坚决杜绝坐收坐支情况发生。
(3)收益收缴不及时。未准时上缴殡仪车辆服务承包金。
整改措施及成效:规范合同发包,开展合同履行情况回头看,依法依规及时清欠收缴承包金。
(4)支出结算不合规。大丰殡仪馆、殡仪二馆2020-2022年采用现金结算惠民遗体接运、火化等补贴支出。福寿园公墓2020-2022年采用现金结算员工工资、奖金等支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规范财务制度。规范惠民殡葬补贴发放流程,由殡仪馆按月造册,报财政局审核,通过社会化打卡形式发放。二是规范资金管理。督促福寿园公墓员工工资、补助、奖金等所有费用支出全部采用银行转账结算,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5)资产管理不规范。截至2022年末,大丰殡仪馆存在部分物资未入库登记、入账核算的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查明相关物资未入库登记、入账核算原因及物资下落,完善账务手续。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库存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对采购物资按时入库、记账,确保账实相符。
4.项目采购工程管理不规范。
(1)服务类项目采购方式不合规。2022年,大丰殡仪馆违规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了改扩建工程所需土壤调查等服务类项目。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全局上下开展合同履行情况回头看,将合同履行情况作为各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事项,规范合同履行。
(2)招标文件把关不严。2022年大丰殡仪馆遗体冷冻柜招标文件中,违规对投标文件打印及装订规格作出了强制性要求。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法律审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法依规审核审查合同文本,依法签订采购合同。
(3)中标合同部分内容有失公平。2022年大丰殡仪馆告别床采购等项目的中标合同中仅明确了乙方须履行的职责及责任,未体现公平原则。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习,拟定合同时,尊重对方权利。签订合同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合同签订公平公正。
(4)物资采购不规范。大丰殡仪馆2022年询价采购拣灰炉寿毯等物品前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整改措施及成效:规范招标行为,严格落实招投标采购制度,做到事前履行审批、事中加强招标文件规范管理、事后履行合同约定和审计等相关要求,确保今后殡仪馆物资采购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5)合同履行不严肃。2022年福寿园(福安)公墓公厕改造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施工方履约保证金。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福寿园公墓内部管理,坚决杜绝发生类似情况。
(四)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针对十三届区委2021年巡察反馈的“殡葬车辆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问题,民政局党委整改方案明确“2022年11月10日前制定遗体运输车辆统一运行方案,由政府提供遗体运输等基本殡葬服务”,截至目前,该方案仍未出台。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3年11月,区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遗体接运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机发217号)、民政局联合发改委等六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遗体接运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对遗体接运车辆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殡葬改革决策部署的基础夯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1.领导基础夯得不够实。
民政局直属涉殡机构体制不顺、力量薄弱。殡仪二馆自设立以来一直受同等级别的大丰殡仪馆管辖,不能独立行使人权事权物权。殡葬管理所只有一个编制一名干部。殡仪服务站至今没有成立,预留的两个编制一直闲置。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区委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拟订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理顺涉殡机构职责和编制管理,殡馆所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充实殡葬管理力量。
2.管理基础夯得不够实。
(1)人力资源配置不科学。大丰殡仪馆、殡仪二馆编内人员中,有部分工作人员被借调民政局机关或其他直属单位工作,服务力量被稀释。
整改措施及成效:理顺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岗位设置和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工作人员。
(2)关爱员工不到位。殡仪二馆至今未定编定岗。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落实各项福利制度,按计划安排一线职工疗养。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人员定编定岗工作。
(二)关于“破解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难题的管用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1.殡葬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尚未进入良性运行的轨道。
(1)规划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够强。2020年编制的殡葬布局规划中,存在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在耕地红线以内的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提请区政府会办,同时,要求各板块对涉及耕地红线的规划点重新选址,目前,已有3个点位已完成选址,其余,3个点位已初步选址,正在进入相关程序。
(2)设施建设与管理问题比较多。一是公益性公墓建设严重滞后。少数乡镇至今无公益性公墓。部分已投入使用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尚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二是公益性公墓回购停滞不前。以镇政府和村集体名义申办、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私营公墓至今未回购到位。三是散葬点管理比较混乱。部分历史埋葬点违规转让私人经营管理。部分地区违规修建墓穴。四是骨灰堂闲置情况突出。部分公墓内骨灰堂使用效率不高,存放骨灰盒数量不多。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压实属地责任。召开区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未建公墓板块,要求相关板块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向相关板块下发整改交办单,要求尽快完成私营农村公益性公墓回购工作。二是加大散坟整治力度,印发《在全区开展2024年度散坟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做好大寒期间全区超大墓、豪华墓、活人墓迁移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区累计整治违规散坟219座。三是加强散葬点管理。压实村组干部责任,抢抓清明节前有利时机,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骨干河道两侧,城镇建设规划区、居民集中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散坟整治工作。四是加大殡葬宣传力度。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各镇(区、街道)均与村(居)干部签署《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承诺书》,主动劝导群众不修建超大墓、豪华墓、“活人墓”。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向各公墓管理人员发放《殡葬市场行为提醒告诫函》,各公墓不得修建超标准墓穴。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多种方式,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倡导生态殡葬、绿色殡葬。
2.殡葬领域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合力不强。
执法难问题事实存在。2021年,民政部门对个别违规殡葬服务机构进行查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完毕后,该机构仍在原址继续对外提供殡葬服务。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3年12月22日,就该违规殡葬服务机构涉及的违法建设案提请区政府批准实施强制拆除。区政府于2024年1月19日作出批复,同意对该违建组织强制拆除。
3.殡葬服务车辆管理不够规范。
公益性车辆应配未配。截至目前,大丰殡仪馆、殡仪二馆均未配备公益性车辆,相关服务通过协议租赁经营性车辆来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殡仪馆已向区政府申请购买殡仪服务专用车辆,用于异地遗体接运、非正常死亡遗体接运和区内遗体接运应急服务。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程序中。
4.安全管理意识比较淡薄。
殡葬行业协会缺失。民政部门未建立殡葬行业协会。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筹备建立大丰区殡葬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殡葬协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会员权益,推动我区殡葬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整治遏制殡葬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任务十分艰巨”问题的整改。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1)慰问金存在发放不规范现象。
(2)交通费存在违规报支现象。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制度学习,严格执行车旅费报销规定和工会慰问制度,依法依规追缴发放资金。
2.财务管理不规范。
违规合账核算。各自拥有独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大丰殡仪馆、殡仪二馆长期共用一个账套。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认真梳理财务账目,实行分账核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3810327;邮政信箱: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电子邮箱dfmzj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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