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5月13日至6月21日对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本次巡察,区委巡察组共反馈4个方面38个问题。区总社严格对照整改清单,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目前,经全系统共同努力,3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项制度修改完善;对未整改完成的7个问题,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具体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知责担责履责。区供销总社党委自觉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要求,从严从快启动整改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包含两位四级主任科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整改落实。全面梳理、归纳分类反馈问题,逐条进行深刻剖析,逐一找准问题症结,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拟定《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实现问题责任化、责任清单化。坚持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项目化推进,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全力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分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承担的整改工作;各机关科室、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履行“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职责,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截止目前,本次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8个问题经各条线努力,已有31个问题完成整改,修改完善制度19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月度例会等载体,学习党的先进理论,重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从2024年第四季度开始,党委会在贯彻“第一议题制度”的基础上,对理论传达学习内容结合省社理事会及本社实际进行讨论交流。
二是加强载体建设。持续开展“会前小课堂”,倒逼科室、单位学习、加强业务知识,并通过理论学习指导实际工作,明确方向,解决问题。
三是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计划,坚持理论指导实际,推动农药零差率集采统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基层社改造提升、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等工作取得实效。
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全力完成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2000亩任务,持续推进2024年水稻、小麦季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并邀请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第十二派驻组同志联合检查。目前,2024年水稻季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料已通过第三方审查,已向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
二是大力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宣传力度,利用农民丰收节、区农业农村现场会等发放宣传资料,依托村级宣传栏、配供站点开展宣传10余次;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实现回收覆盖率100%。2024年共计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92.09吨。
3. 关于“基层社为农服务整体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引导大桥社、万盈社、小海社、川东社等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新丰社、万盈社以社村合作,依托农服公司向村集体提供农资,2024年配供农资62万元;2024年提升5家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二是推动基层阵地联合发展。重新梳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社务指导协议;依托“三个六”工程明确重点合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确定8个直供基地。
4. 关于“科室职能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科室履职尽责。发展规划科吃透上情,搭建平台,组织好年货大集等活动,2024年组织参加各类产品展示展销活动6次;提升对社有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参与社有企业在开展农药零差率集采统配、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电子商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研究讨论。合作指导科细化工作举措,在基层社项目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提升、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等工作中细化考核任务,切实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对项目建设等加强过程指导,实地调研,提出意见要求。结合总社实际,明确资产(安全)管理科暂代监事会办公室职能,由该科室一名一级科员按照《章程》和上级社要求正常开展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情况等工作。
二是落实资产管理职能。资产科牵头印发《社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科室资产管理职能,加强对社有资产出租出让、资产维修维护、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对租赁合同实行备案,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完整不流失。
5. 关于“信访维稳工作不细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区总社信访调处情况集体会商制度》《区总社信访调处情况月度例会制度》,进行信访工作会商,例会上基层社汇报矛盾排查情况。
二是信访敏感问题提前介入。明确工作要求,下属各部门、单位在区总社月度例会上汇报信访动态、信访敏感问题、稳控方案,进行信访工作会商,做好稳控工作。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沟通。积极与人社、医保等职能部门沟通,解决原系统内职工社保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同类问题。目前与人社部门沟通后脱保人员明确补交方案,化解矛盾。
6. 关于“安全管理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安全专业性培训。邀请区消防支队专家对系统内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学习消防知识,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处置突发消防事故的能力。
二是严格制度管人。进一步修订完善《盐城市大丰区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盐城市大丰区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安全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区总社每年督查不少于4次。2024年共查出11处安全隐患并进行了整改,其中洋心洼社、裕华社、万盈社、方强社均进行了资产维修工作。
7. 关于“谋划思考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确保项目科学性。目前基层社项目申报材料根据省社要求全部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项目也是通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是深化企业改革。对社有企业加强管理,制定完善物回公司、元禾农发、元禾农资、农服公司管理制度,电商超市《财务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方案》《用车管理制度》《决策运营制度》等制度,明确工作流程,推动企业高效运转。
8.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2024年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2024年起继续通过开展党委书记讲党课、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党性、廉政和警示教育。
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制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履职尽责。制定《盐城市大丰区供销合作总社防控系统廉政风险工作制度(试行)》,对基层社、社有企业房屋出租、资金使用等工作中持续正风肃纪,加强纪律约束,把好廉洁关。
9. 关于“规定动作完成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传达落实专项行动。对2024年开展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利用党委会和月度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先后传达了《江苏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负面清单(试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若干规定》并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同时根据区委办要求对照《若干规定》7个方面21条以及《负面清单》10个方面,结合案例,第一时间对相关情况进行自查,并报送自查自检报告。此外,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了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系统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精神,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交流研讨。
二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自2024年度起,所有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中都将分管条线的廉政建设情况作为报告重要部分叙述。
10. 关于“不尊重派驻组建议”问题的整改。
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委会研究的和具体落实执行的“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要求上报区纪检监察派驻十二组;召开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民主生活会及重要会议时均正常邀请派驻组参加。对未采纳派驻组意见的事项已向派驻组作出书面解释说明,今后对类似情况将及时与派驻组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实施。
11. 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费用及时追回。对接待不规范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教育培训,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相关当事人退还了费用。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修订和完善了《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接待范围、标准、流程等,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陪餐人数;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费用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报销费用,及时进行自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 关于“差旅费报销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追回多报销费用。对当事人及财务审计人员进行批评,并要求退还了相关费用。
二是制定完善报销细则。制订完善了《公司差旅费报销细则》,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增强合规意识,严格执行报销规定和流程。
13. 关于“违规支出烟酒费”问题的整改。
相关单位已找当事人谈话,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退还烟酒费用。
14. 关于“财务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基层社、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基层社、社有企业的财务行为。
二是定期开展财务培训。结合财务审计工作实际,定期开展业务工作培训,提升财务人员职业素质。
15. 关于“费用支出明细不全”问题的整改。
核实补开发票为差旅费,核对明细账后,已将多支部分退还公司。
16. 关于“费用支出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追回相关费用。经核实,将多缴费用如数退回相关单位。
二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基层社、社有企业财务制度》,明确各项支出明细经办人要在票据上说明具体情况及用途。今后将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发票名称与实物一致。
17. 关于“房租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力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小海中心花站2021年租赁到期后,小海供销社与承租人洽谈收回事宜。因涉及改制期间的投资经营事宜,商谈持续了近1年,于2022年8月收回,彻底解决了该遗留问题。
二是规范租赁流程。与租户签订明确的租赁合同,强调按时缴纳房租的义务和违约责任。特殊情况及时沟通,确保房租按期收缴。
18. 关于“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监管。印发《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文件规定对项目的监管实行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终身负责制。项目单位负责人从立项到制定计划、招投标、项目建设、验收、资金支付全程跟踪,对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全程把控。通过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流程,监管资金,确保建设项目科学、合规、节约、高效。
二是明确招投标方式。规模在5万元以上(简称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以及3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服务外包等咨询服务类项目,按当年招投标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限额以下招标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另外其他类招投标信息或公开招租信息在报刊、新媒体或其他渠道发布信息,并做好留档。
19. 关于“拆标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印发《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流程,监管资金,确保建设项目科学、合规、节约、高效。
20. 关于“款项支付对象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2022年4月6日江苏慈筱建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鲁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质上是同一家公司。
21. 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在2024年领导班子分工文件中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年初班子成员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
二是明确党建方向。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坚持党建引领,围绕“五大建设”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时,制定考核细则对相关党支部进行考核。
22. 关于“领导班子以身作则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2024年以来,通过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加强和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研活动和学习交流力度,领导干部调研材料均不折不扣结合自身实际撰写。
23. 关于“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区总社党委会列席人员自2024年起不再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表态。
24. 关于“人员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强后备干部培养,统筹系统人力资源,对薄弱环节、薄弱单位充实人员力量。陆续增加基层社管理员,并按程序提拔一批有能力的年轻人走上管理岗位。
25. 关于“人员招聘录用随意”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招录流程。完善《基层社、社有企业选人用人制度》,规范选人用人流程。按照岗位需求,进行公开招聘,严格资格审查,严肃考核评价,民主决策任用等。
二是科学拟定招录计划。把好招录关口,围绕总社为农服务主要职能,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专业需求,从源头提高系统人员专业化水平。2025年省考招录1名农学专业的工作人员。
26. 关于“长期返聘刑释人员”问题的整改。
棉麻公司6名返聘人员中,2022年已解聘4人,暂留2人处理遗留问题。2024年9月退休1人,另1人将于2025年5月份退休。棉麻公司将加强其他在职人员培养,更多介入工作,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7. 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深刻剖析存在问题。2024年10月区委对区总社巡察整改科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5年2月份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中,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委成员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增强了相互批评力度,提升了“辣味”,力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8.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严格要求基层党支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重点加强了供销职工学校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工作。
29. 关于“学习教育缺乏创新”问题的整改。
一是丰富日常学教活动。班子成员增加下基层调研次数,2024年11月份,各班子成员结合分工组织调研,并结合来年工作思路形成调研报告,在班子专题会上分享交流。
二是注重工作落地落实。各党支部在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时,有效结合供销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30. 关于“支部班子配备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盐城市大丰区新农农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和盐城市大丰区供销职工学校党支部目前均为9名党员,均已于2024年12月份按照规定设立支部委员会,盐城市大丰区新农农资有限公司党支部进行支部委员会补选,盐城市大丰区供销职工学校党支部提前进行支部委员会选举。
31. 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推进巡察整改。加强指导与支持,深入调研下属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和企业优势,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自主经营和主动创收方案。建立以经营利润为主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自主经营、主动创收指标任务的考核权重。农服公司通过联系新丰镇、万盈镇政府,与新丰镇30个村、8个社区及万盈镇3个村开展农资供应,主动创收。
二是加强整改措施落实问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税务知识培训,针对差旅费补助出台差旅费管理细则,全系统定期开展财务培训,2024年下半年开展财务审计相关培训2次。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拓展“非零”农资销售。将“非零”农资经营明确纳入社有企业年终考核。因化肥价格受原材料价格、市场供需、季节性因素等多方面影响,波动较大,经营化肥所面临的风险较为复杂,目前仍在探索阶段。农服公司通过社村合作探索非零农药的经营,2024年度销售非零农药、化肥59.51万元。
二是有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完成2023年2000亩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任务,完成2024年稻麦两季4.88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目前水稻季已完成第三方审计,小麦季处于小麦防治阶段。同时,农服公司及时更新、丰富小程序内容,目前已对小程序专家指导栏目及农情预警服务做出调整,截止2025年2月17日,近3个月累计访问641人(小程序后台最大查询周期为3个月且小程序后台并未开放关注人数查询)。积极宣传小程序,在农民丰收节、现场会进行盐禾园农服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宣传,发放宣传单页200余份。
三是有效开展电子商务。督促电商公司提高现有直播设备的利用率,常态化开展直播,电商公司2024年收益55.9万元。针对观看人次少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增加直播的吸引力,完善直播助农及带货两个功能。由直播间直播为主调整为田头直播为主,由工作时间直播调整为工作时间与晚场直播相结合。2024年累计开展直播92场,91人次/场。
2. 关于“改制遗留问题处置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证照办理。针对基层出现的房地分离矛盾,总社积极推动基层社会同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积极协助办理相关证照,以维护集体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分类施策。根据政策拆迁、危房管理等情况,一事一策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处置工作,如房地分离的处置、危房管制等。
三是严格控制转租行为。一方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禁止转租、加价行为;另一方面落实基层社不定期对租赁户和实际使用人进行排查了解,如发现转租、加价行为,立即与租赁户进行商谈,要求立即整改或终止合同。
3. 关于“不合理投资情况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盘活闲置房屋资产。目前,正在对区总社办公大楼三、四层进行消防整改,待验收通过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原四楼闲置的职工食堂部分拟与大楼三、四层一同对外招租。
二是提升电商直播效能。适时通过与网红合作、社村合作等方式,组织人员到直播间直播,提高直播间使用率。目前更多开展户外直播,2024年累计开展直播92场,其中邀请网红、村书记直播约20场。
三是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物回公司因业务需求,现需运输车一辆,超市闲置车辆符合使用条件,为盘活闲置资产,现将超市冷藏车租赁给物回公司使用。此外,今年新丰供销社通过公开方式,将闲置冷库对外招租。
四是继续寻求商贸合作。三元农庄超市目前停止营业,资产属于电商公司,目前正在等待三元农庄业务整合后重新启动超市业务或归还资产。
4. 关于“公司运营状态不良”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2023年10月盐禾园农服公司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在大桥镇开展2700亩小麦季全程托管服务,财政补贴资金11.32万元,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在小海镇、万盈镇、草庙镇开展1.88万亩稻麦两季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预计财政补贴资金90余万元;2024年与新丰镇30个村8个社区、万盈镇部分村合作配供农资,销售额64.54万元,毛利润1.52万元,2025年继续配供。
二是合理利用现有资源。诚心超市已关停,现用作诚心村手工经济加工点;全心超市根据周边居民需求正常开展货品调配工作。
三是助力电商发展。电商公司加强与镇村、当地网红合作,深入田间地头,深入挖掘本地特色农副产品,共同开展电商直播销售,同时加强与厂商合作,争取较大幅度的促销优惠,提升直播间流量。目前电商全平台粉丝数量已达14319人,2024年累计开展直播92场次,销售额达84561.18元。
5. 关于“审计费支出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大中供销社与万盈供销社正在向施工方追回审计费用。
6.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积极动员提高老干部党支部党员的参学参会率;农资党支部杨洪兵(曾用名杨春)按照程序正在处理;朱汝鸿党组织关系已于2024年7月上旬转至扬州市城北街道鸿福社区湖畔御景党支部。
7. 关于“支部书记后继乏人”问题的整改。
现两党支部均无合适条件的年轻党员,正在逐步落实在职党员任支部书记。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整改。区供销总社党委将保持劲头不松、标准不降、措施不变、力度不减,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31个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对未整改完成的7个问题,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是突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坚持从严从实,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建立“长久立”的机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新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三是全面提能增效,推动事业发展。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将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检视问题不足,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动作风转变,围绕中心大局,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12307;电子邮箱:jsdfgxs@163.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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