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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党委关于教育物资采购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6-03-16 17:10:42 点击: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区58所公办中小学教育装备采购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7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区教育局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全力推动整改落实落地。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对反馈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细化、层层分解,精准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构建闭环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开展,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6个月集中整改期内,26个问题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印发文件1个,有效堵塞漏洞,强化制度刚性,巩固整改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未批先购现象十分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会议通报问题。专题召开教育装备采购专项整治会议,对巡察发现的未批先购问题进行公开通报,29所相关学校分管负责人参会,切实传导责任压力。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对涉及问题的学校负责人逐一约谈,各校现场汇报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进展及长效巩固计划,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三是规范采购管理。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实行“五联单”联合审批,明确1000元以上项目须经教师发展中心技研部(教育局勤工办)、教育局规财科审核,严禁未批先购。

2. 关于“存在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约谈警示。对存在擅自改变采购方式问题的相关学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执行。二是深化政策学习。2025年11月和2025年12月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校服采购工作会议和全区教育系统利用校服采购牟利专项整治推进会,组织学习省、市校服采购管理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明确采购流程与纪律红线,提升学校依法采购意识。三是扎紧管控防线。在新修订的采购内控制度中,明确要求各单位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根据项目特点规范选用采购方式,从制度上杜绝擅自变更采购方式行为。

3. 关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而不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严追责通报。对相关学校进行内部通报,对项目责任人开展约谈提醒;推动全区学校将采购管理纳入党组织议事日程,构建“书记(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三级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编审、复核、校对流程,明确学校采购项目监管职责与监督要求。三是强化常态监管。构建“日常巡查+季度督查+年度抽查”的立体化监管体系,区教育局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采购工作巡查,每季度聚焦采购领导小组决议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每年组织一次全覆盖集中检查。

4. 关于“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意见代替内控制度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约谈警示。对涉事学校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讨,明确整改要求,切实增强依法采购、规范采购意识。二是深化政策学习。组织全区学校分管校长及后勤、财务人员开展采购专题培训,系统学习政府采购法及区教育系统采购管理办法,重点解读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等流程规范,明确严禁以会代规,会议研究意见必须服从内控制度。三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全区58所学校对2019年以来的728个采购项目开展全面“回头看”,重点排查借上级配置规避采购规范、以会议决议替代内控制度等问题;区教育局同步开展专项抽查,未发现涉事学校外的其他同类问题。

5. 关于“存在虚假询价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约谈警示促反思。对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严肃指出虚假询价问题的严重性,督促其深刻反省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关联性未核查、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健全制度强管控。推动全区学校构建“预算—审批—实施—验收—付款—归档”全流程采购管控体系,修订完善学校采购内控制度,明确采购小组成员具体职责,要求询价必核企业关联关系、采购文件须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采购资料分岗审核、层层把关,从制度上杜绝虚假询价。三是清单指导强规范。制定货物及服务采购全流程要素清单,明确询价采购从审批到资料归档的各环节要求,规定询价采购小组、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教职工代表,强化民主监督,防范廉洁风险、杜绝虚假询价。

6. 关于“存在应询未询直接采购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约谈溯源明责任。对6所涉事学校分管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说明应询未询直接采购的原因,剖析思想认识、制度执行层面根源,推动完善校内采购内控制度,明确采购规范流程,实现全环节合法合规、流程闭环。二是健全制度促规范。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细化询价采购相关规定,彻底解决学校小金额采购无章可循、流程模糊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明确“应询必询”要求,杜绝直接采购违规行为。三是常态抽查强监管。建立采购项目常态化抽查机制,将学校自行组织采购项目作为抽查重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排查应询未询、流程不规范等问题。2026年1月,组织开展2025年度采购项目专项抽查,覆盖全区58所学校61个项目、涉及资金862.018万元,未发现应询未询直接采购现象。

7. 关于“存在询价过程不实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约谈纠偏。对涉事学校相关责任人开展专项提醒谈话,指出询价流程不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督促其深刻反思,限期完善校内采购内控制度,细化询价各环节操作规范,实现采购流程闭环管理。二是专题培训。组织全区学校采购、后勤及财务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解读询价采购政策规范、操作要点和风险防控要求,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规范采购意识。三是常态监管。建立询价采购常态化监督机制,将询价监管嵌入日常采购监督、项目验收全流程,专人排查整改询价不规范、不真实问题,2025年下半年累计发现并纠正采购偏差4例,切实防范同类问题发生。

8. 关于“存在围标串标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采购行为。组织召开全区教育系统校服采购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各学校严格审查投标人资质、信誉等方面,从源头防范围标串标问题。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教育会议,组织观看警示片,严明采购纪律,严禁违规牟利、收受回扣等行为,强化廉洁震慑。三是从严排查整治。排查异常中标问题,约谈相关学校负责人41名,报送问题线索3条,建立长效排查机制。

9. 关于“存在人为拆分项目、规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制度强监管。督促各学校制定贴合本校实际的内控制度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明确招投标全流程监管要求,严禁人为拆分项目、规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深化培训明规范。组织学校分管校服采购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省、市关于校服采购管理的相关文件及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八个不准”,明确校服采购列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采购方案、合同需备案,采购信息按要求公开。三是强化督查抓落实。组建“专职督学+业务骨干”督查组24支,对全区校服采购学校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发现问题203条并逐一下发交办单,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10. 关于“存在招标流程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排查隐患。组织对全区学校2025年采购项目开展专项“回头看”,抽查58所学校61个项目,全面检查12个关键环节,重点核查公告发布、合同签订时限及流程审批等情况,推动学校规范项目实施、完善采购资料。二是明确操作规范。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新增招标采购时限专章,明确各环节操作标准、时限要求及责任主体,全流程跟踪管控,解决流程细则不足、监督针对性不强问题。三是提升执行能力。组织学校采购负责人、经办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解读招标流程规范及制度要求,重点讲解时限管控、资料留存等关键要点,提升采购人员业务能力,从执行层面杜绝流程不规范现象。

11. 关于“存在评标工作不严谨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评标流程。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代理公司选择、招投标全流程监管标准;制定采购工作材料清单,细化评委抽取、评标报告审核规范,督促各校完善校服管理内控制度并报备,以制度刚性规范评标行为。二是强化廉洁自律。对涉事学校相关人员开展专项提醒谈话,严肃指出评标工作不严谨问题,要求严格恪守廉洁自律准则,规范评标流程监管,压实学校评标工作主体责任。三是健全长效监管。组织全区学校校服采购分管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明确招标方案、开标评标定标、验收送检等各环节把关要求,规范评委独立评审流程;教育局层面强化校服采购招投标全流程常态化监管,定期抽查评标资料,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严谨规范。

12. 关于“存在增项严重超标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制度强管控。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不同金额项目采购方式,严格规范项目增项审批流程:变更金额在合同价10%以内的,须经局主管部门审批;超过10%的,必须重新招标或询价,从制度上杜绝增项超标问题。二是约谈警示敲警钟。对涉事学校校服采购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项提醒谈话,严肃指出违规增项超标问题,同步开展廉洁警示教育,要求严守采购纪律,杜绝违规增项、暗箱操作等行为,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排查严监管。组织全区学校对2025年以来采购项目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核查项目增项审批流程、变更金额合规性,对发现的违规增项问题逐一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建立增项动态监管机制,对后续采购项目增项实行“即时报备、全程跟踪”,确保增项合规、不超标。

13. 关于“存在未批先招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协同审批。主动与区财政局对接,明确学校校服采购须经教育、财政双部门审批后方可招标,杜绝未批先招行为。二是规范操作流程。要求招标公告统一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容完整规范。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常态化核查学校招标审批流程,督促各校严格落实前置审批要求,定期抽查公告发布合规性,巩固整改成效。

14. 关于“存在无合同采购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督促涉事学校召开专题班子会议,在全校通报无合同采购问题,责令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班子成员对照反思、举一反三,树牢依法规范采购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深化专题培训。在实验初中金丰路分校组织全区校长集中培训,反馈2025年采购专项整改情况,专题学习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提升校长法律素养与履职能力,层层压实采购主体责任。三是全面排查整改。组织全区58所学校、9所幼儿园,严格对照12个检查维度、7大类26项巡察反馈问题,对2019年以来的采购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未发现无合同采购现象,切实筑牢采购规范防线。

15. 关于“存在合同要素不全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约谈警示。对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合同双方权益、义务完整明晰。二是进行专题部署。先后召开全区教育系统校服采购工作会议、专项整治推进会,组织学习省、市、区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各校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补齐缺失要素。三是细化合同管控。建立合同签订前“双人审核”制度,明确专人核查合同要素完整性,同步组织全区学校开展合同自查,及时整改不规范问题,防范合同风险。

16. 关于“存在合同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责任。督促涉事学校成立整改小组、制定方案,对项目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整改落实落细。二是自查自纠。督促涉事学校召开专题会议通报问题、反思整改,并对2025年以来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健全机制。建立采购文件编制、复核、审批多部门审核制度,实现编制与审核分离;严格合同履约管控,开展采购业务培训,提升采购规范化水平。

17. 关于“存在延期签订合同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谈话促整改。对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深刻剖析历史项目延期签约问题,严肃指出制度执行不严、流程把控不到位等短板,督促立行立改。二是学习强意识。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精准掌握签约时限要求,强化依法采购、按时履约意识。三是制度促规范。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合同签约时限、质保期限、违约责任等刚性条款,从制度上杜绝延期签约问题。

18. 关于“存在合同条款把关不严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对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项提醒谈话,严肃指出其未严格履行合同文本审查主体责任、导致合同条款与项目不匹配的问题,督促其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切实强化合同审核责任意识。二是明确审核规范。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新增合同签订专项管理条款,明确要求各单位在签订合同前严格审核条款内容,杜绝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项目实际特点不符的约定。三是巩固整改成效。组织开展全区学校采购项目专项抽查,覆盖58所学校61个项目,重点核查合同条款审核情况,未发现同类条款把关不严问题,持续强化常态监管、巩固整改成效。

19. 关于“存在廉洁合同缺失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约谈问责。对涉事学校采购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项提醒谈话,严肃指出廉政合同缺失问题,明确采购合同与廉政合同同步签订要求,细化廉洁责任相关条款。二是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会,集中观看廉政警示片,严明廉洁采购纪律,严禁采购环节收礼、拿回扣等行为,督促各校依规规范采购。三是健全制度体系。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新增廉政合同管理条款,明确其规范化管理要求,将廉政合同签订列为采购立项、履约前置流程,以制度补齐廉洁采购短板。

20. 关于“存在安全施工合同缺失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对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项约谈,剖析安全施工合同缺失的风险隐患,并督促涉事学校内部通报问题、约谈直接责任人,深刻反思整改。二是规范签订流程。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安全施工合同、廉政合同为采购必备合同,同步签订、同步备案;督促各校完善内控机制,细化安全合同签订流程与核心条款。三是强化长效监管。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教育会议,以典型案例开展全区教育系统警示教育,纠正“重形式、轻安全”观念。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核查安全合同签订情况,从源头防范采购安全风险。

21. 关于“存在约定条款变更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控变更权限。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与安全专项培训会议,学习了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明确合同条款变更前置审批流程,任何条款变更需经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局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擅自变更;同步建立变更台账,详细记录变更原因、审批流程及相关依据,做到全程可追溯。二是强化审核管控。建立合同签订“双人审核、多级复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合同条款审核,重点核查条款合规性、完整性及变更约定;邀请区财政局专家在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全区学校采购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规范物品采购流程,提升工作人员合同审核能力。三是开展专项排查。组织全区学校开展合同条款变更专项排查,对近年来所有项目合同变更情况逐一核查,整改违规变更问题;将合同履约及变更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强化长效监管。

22. 关于“存在约定事项不履行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专题学习。组织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校服采购工作会议和全区教育系统利用校服采购牟利专项整治推进会,组织学习省、市、区校服采购相关文件及“八个不准”“选购流程图”;2025年12月,邀请财政局专家开展政府采购法规培训,覆盖60所学校122名采购负责人。二是严肃约谈问责。2025年11月,对涉事学校校服采购相关负责人开展专项提醒谈话,严肃指出条款随意变更的违规问题,督促涉事学校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健全校服管理内控制度并报局备案。三是健全制度机制。督促全区学校建立“采购-验收-审计”全流程机制,明确样品送检、履约保证金收取等关键环节的流程、责任主体及时限,将保证金缴纳作为验收前置条件,把校服送检纳入合同条款,从制度上杜绝条款随意变更。四是强化常态监管。将合同约定履行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定期核查各校合同执行及条款变更情况,重点督查送检、保证金缴纳等约定落实情况,对擅自变更合同条款、未履行约定事项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23. 关于“存在滞后履约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动态监管。区教育局责成相关科室建立合同履约动态监管机制,督促各校明确项目负责人,全程跟踪项目履约进度,对滞后项目由局层面及时预警、协调解决推进堵点,规范履约及违约处置细则。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督促各校常态化开展采购人员业务学习,同时牵头组织专项培训,聚焦履约管控、进度推进等重点内容,切实提升全区学校采购人员履职水平。三是建立长效管控。组织全区学校开展履约情况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滞后履约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将各校履约情况纳入采购工作考核,防范滞后问题反弹。

24. 关于“违约金流失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监管责任。2025年11月,召开由60所学校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全区教育系统教育装备专项巡察整改会议,通报典型违约案例、剖析问题根源,督促各校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合同执行风险,强化履约监管意识。二是堵塞管理漏洞。印发《大丰区教育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增设履约监管与违约追责条款,规范处置流程,组织专题培训,确保制度刚性执行。三是巩固整改成效。制定违约金流失问题整改验收方案,计划于2026年3月份对2025年春节前支付的项目款项开展全覆盖专项抽查,核查违约金追缴情况,对违规单位严肃追责,健全长效监管。

25. 关于“存在提前付款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立行立改。责成涉事学校立即启动整改,全额追回违规提前支付的采购余款及资金占用利息,缴入学校行政账户;同时要求学校对近三年采购项目开展全面“回头看”,严防同类问题反弹。二是严明财经纪律。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学校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严禁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各类款项;组织全区学校财务人员开展专题轮训,明确支付前需严格审核合同、进度及验收凭证,杜绝支付随意性。三是健全长效管控。进一步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明确各校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将款项支付规范、资金追缴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健全常态化管控机制,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形成长效。

26. 关于“存在超额付款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精准清退。要求涉事学校迅速核查整改,全额追回超额支付的校服费用,将款项优先退还学生,对转学学生款项妥善保管、待确认后退付;同时要求学校完善采购验收流程,坚决杜绝超额支付行为。二是强化源头审核。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单列“严禁超额支付”条款,要求各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数量支付款项,严禁擅自提高标准;组织财务人员开展支付审核专项培训,强化合同、验收单、发票“三单合一”复核机制,确保支付金额精准无误。三是健全长效管控。进一步压实学校支付审核主体责任,明确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建立超额付款问题“回头看”常态化机制,定期核查各校支付规范落实情况,将相关工作纳入学校财务考核,筑牢长效防控防线。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局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深化整改成果,把整改工作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管理提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坚持严的基调、实的举措,久久为功抓整改、建机制、促提升,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推动教育系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深化思想铸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教育工作全过程。层层压实局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各学校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后勤管理、采购规范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上下联动、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严实作风筑牢教育发展的政治根基。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管理体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总结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聚焦教育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财经纪律、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织密制度笼子,推动制度建设全覆盖、管根本、利长远。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常态化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实现教育系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的全面成果与教育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学校相关负责人的业务能力与廉政素养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规矩意识。同时,以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将整改成效体现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后勤管理水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等具体工作中,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3513453;电子信箱:dfjyjbgs@126.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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