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三举措”加强聘用人员廉政监督与管理
今年以来,大丰区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从廉政教育、纪律规范、考核惩戒等方面,采取“三项”措施,不断加强聘用人员廉政监督与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
一是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切实增强全体聘用制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将纪律作风各项规定纳入聘用人员入职教育学习内容,开展集中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聘用人员综合素质。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由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针对相关人员不规范行为,结合各部门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对聘用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要求聘用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充当诉讼掮客,不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案件,严禁打听案情,不得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干扰案件办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规范八小时以外行为。强化离职规范,由监察室对拟离职的聘用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等。
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建立聘用人员个人档案,业务庭室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评,监察室负责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对表现好,业绩突出的年终评先评优并给予奖励。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凡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违纪违规达到解聘条件的,一律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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