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五推五促”确保廉洁司法为民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各级纪委的部署要求,将监督对象从关键少数向员额法官拓展,注重事前监督和全程监督,以“五推五促”确保廉洁司法。2017年至今,该院未出现一例办案不廉洁事件。
一是推行“廉洁承诺”促进廉洁自律。院长与班子成员、专委分别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了主体谈话和廉政谈话;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倾向性干警进行一对一警示提醒谈话。每位干警均签订《廉洁司法承诺书》,承诺严守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
二是推行“提示制度”促进廉政责任落实。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提示制度,依据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要求,每月一次对院党组和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有关工作进行阶段提示和督促,推动法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做实规定工作、做好自选动作,及时督促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和法官严守纪律红线。
三是推行“短板排查”促进廉政风险降低。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采取自查自纠和集中督察相结合的方法,督促各部门召开廉情分析会,院班子领导分头参加分管部门会议。围绕司法作风硬不硬、监督管理严不严,组织各部门深入查摆,列出问题清单。
四是推行“留痕制度”促进廉洁办案。随案发放“案件廉政监督卡”,系统梳理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过程可能存在的重要风险点,加强干预过问、投诉举报、审判瑕疵和办案时限等风险预警全程跟踪监督,促使问题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对司法办案做到全程有监督、监督有留痕、检查有报告,倒逼廉洁司法。
五是推进“监管制度”落实,促进司法作风建设。该院要求以司法作风、服务群众态度为重点,进行不定时的抽查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曝光、通报。同时结合实际,研究修改干部请销假、财务管理、干警述职述廉等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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