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保障党风廉政建设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加强“五项措施”来保障“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有效推进。该局对发现问题的部门和个人采取谈话函询、实施问责、制发建议、系统曝光、记入干部廉政档案等方式严肃处理。
一、谈话函询。该局对问题线索认真对待,落实专门部门、专职人员进行承办,对问题轻微的不需追究纪律责任的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对需要追究责任的绝不姑息迁就,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实施问责。该局对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有关规定启动问责调查。对需要通报和诫勉等方式的由党组决定后作出问责决定,对需要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将联合纪委派驻组进行调查,严格按程序办理。
三、制发建议。该局党组将对下属单位在工作中,党组织领导弱化、党组织战斗力不强、不能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依纪制发《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四、系统通报。该局对违反各项党纪和工作纪律被问责的,不能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造成影响或者被上级纪检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以儆效尤。
五、记入档案。该局充分发挥干部廉政档案的作用,对个人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以及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等事项如实载入干部廉政档案,并进行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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