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抓紧抓实“三资”监督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切实做好新丰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要求,针对区纪委,区委农工办对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督查反馈的问题,镇纪委重点梳理“三资”领域问题线索,及时处置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涉及“三资”管理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此次,对“三资”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11个村都下发了张整改通知单,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目前11个村都已上报了整改情况。
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规范集体经济运行,不仅能够维护好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保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项治本之策,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我镇将通过以下三方面措施继续抓好“三资”监督管理工作:
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各村组织学习村级规范化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管收入、严卡支出,层层把关;强化岗位职责,要求镇农经人员、村账镇代管会计,到各村党支部书记、会计、文书和报账员,以及与村级财务相关的人员,主动接受规章制度的约束,让其在“三资”管理中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共同筑牢村务管理的“第一道防线”。
依规处置,公开透明。凡是关系村集体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土地流转等都必须首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做到产权明晰、公开公正处置“三资”;每月进行1次报账,采用公开栏进行公示,将“三资”清查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落实责任,阳光运行。进一步强化镇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实行定期督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促进工作落实。进一步构建权力制约机制,村内报账实行三支笔签字制,即村党组织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文书签字,切实让“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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