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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驹镇严格监管农村集体资产严防小官微腐败

作者:董汝涛 时间:2018-07-05 16:09:27 点击: 【字体: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发布以来,白驹镇人大组织农业农村的人大代表和村组干部认真学习,对照法律法规,从细从严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引导广大农村干部当好集体资产的“保管员”。

白驹镇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把严格管理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作为促进村组干部清正廉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壮大集体积累的重要招数。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参加廉政建设基地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农村干部认真学习农村经营管理政策法规和财经工作纪律,集中观看《警钟》《镜鉴》《永远在路上》《群众的利益岂能侵占》等多部警示教育片,让他们从典型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镇党委特别重申中央及省“八项规定”、盐城“十个一律”、大丰“十项禁令”、“六项规定”等及时研究出台了《 白驹镇“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并专门制定了关于规范村组干部行为的“七不准”规定,明确规定“不准违规招投标,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镇纪委、农经中心会同镇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对16个村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承租活动进行了专项检查,责成各村将所有承包承租合同全部在村务公布栏张贴公示;对合同到期的向相关承包承租人发出告知书,重新履行招投标承包承租手续;对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的依法收回,并清算占用其间的占用费用;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及时纠正,重新发包。盐城市纪委先后两次来白驹镇专题调研,充分肯定该镇运用“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规范运行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惩治农村基层组织“微腐败”倾害群众利益犯罪的做法,更好地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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