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双特定事项”询查 为基层肃纪保驾护航
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提升“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成果,解决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大丰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双特定事项”询查实施意见,力促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列明范围,厘清关系。将农村基层干部的特定关系人享受非普惠制特定惠农政策确认为“双特定事项”,明确农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等三类人员为农村基层干部,配偶子女等五类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等六类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近姻亲、亲朋好友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群众投诉优亲厚友问题的关系人员为农村基层干部特定关系人,为询查工开展作划定对象。
明晰政策,力求公正。明确非普惠制特定惠农政策包括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以及其他非普遍享受的、对受益对象设置附加条款的补助、救济、扶持等惠农政策,力求通过开展“双特定事项”询查,查纠违纪违规行为,清退不符合条件村户,确保惠农政策切实等到公正落实。
建立机制,规范行为。探索建立“双特定事项”承诺、申报、公示以及询查机制,明确农村基层干部承诺、申报内容以及申报方式,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特定关系人享受非普惠制惠农政策情况将以一定方式进行不少于30日的公示。镇(区、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非普惠制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询查,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得到规范落实。
强化审查,严格追责。区纪委监委定时抽查“双特定事项”落实情况,对工作开展中出现的不如实申报享受非普惠制惠农政策的特定关系人的、农村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便利和人际关系照顾特定关系人的、在非普惠制惠农政策申报中审核把关不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以达到教育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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