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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三项措施”加强法官廉政建设

作者:董正远 时间:2018-09-10 15:20:21 点击: 【字体:

大丰区人民法院自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该院采取“三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员额法官廉政建设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错案的依规追究责任,倒逼审判质效提升。改变以往由案件后果认定“错案”的追责模式,按照违法审判行为、违纪行为、审判瑕疵行为三种情形分别由区纪委派驻十四纪检监察组和院审判监督部门予以启动追责程序,承担不同的责任后果。同时,制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方案》,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员额法官廉政承诺书。

二是重视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员额法官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向员额法官发放《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组织员额法官深入学习中央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准则》《条例》,强化法官的审判纪律观念,要求入额法官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学习领会中央和上级法院反腐倡廉精神;组织入额法官观看《永远在路上》反腐专题教育片,强化警示作用,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全院48名员额法官及办案团队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员额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的行为做到全程有监督、监督有痕迹、检查有报告。主要针对司法廉洁、司法作风、工作纪律、庭审纪律及办案质效等方面进行检查,由区纪委派驻十四纪检监察组会同院审管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深入法庭,加强明查暗访。去年年底,48名员额法官结合自身工作,对自己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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