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住建局强化“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连日来,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超前谋划,从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入手,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
该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求党员干部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树立形象作表率,从严规范8小时以内的从政行为和8小时以外的生活行动,进一步营造浓烈的廉政氛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坚决遏制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在中秋、国庆期间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烟酒、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和实物;严禁用公款钓鱼、健身、娱乐;严禁违反公车封存停驶有关规定,不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重申纪律规定,为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明禁令、划红线。该局通过召开廉政教育会议、星期六党校学习讨论、发放公开信等途径和方法,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督促全局党员干部在双节期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同时,局党委加强双节期间的纪律监督检查,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并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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