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完善四项机制”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大丰区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区人民法院完善四项机制,精准发力,共同防控纪检监察信访防控风险。
一是完善协查处理机制,与各部门有效联动,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一线专业优势,在信访接待、调查核实、释法答复等多环节深度参与、靶向给药,促进涉诉问题的妥善处理,助力各部门对类型化问题及廉政风险点的深切把握,加强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二是完善及时沟通反馈机制,针对涉执行领域信访举报,及时汇总、及时反馈、及时处理,有效防控执行廉政风险,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纪律保障。
三是完善定期分析通报机制,当好研判工作质效的“风向标”,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对信访举报基本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梳理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查找剖析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为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提供重要参考。
四是完善快速解决当事人反映问题机制,针对部分当事人关于涉诉案件相关工作的咨询建议等的来电、来访、来信,快速反映,及时答疑解惑,协调责任部门妥善处理,将潜在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予以化解,有效杜绝廉政隐患,以最大努力赢得当事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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