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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办发〔2017〕42号《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5-08 09:17:59 点击: 【字体:

大办发〔201742号《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办公室文件  

大办发〔2017 42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办公室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室,各区(园)党工委、管委会、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局办、区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各纪检监察工作室: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根据盐城市纪委、盐城市监察局《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盐纪发〔2017 10号)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将5月份确定为“警示教育活动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区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区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主题,扎实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提升执行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奋力推进新大丰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1.收看收听市“510”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510日左右,盐城市将召开全市领导干部“510”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将通报警示案例、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届时,我区将设立分会场,组织全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各镇、各区(园)、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收看收听。  

    2.组织“忏悔警示”专题教育。盐城市纪委近期将编印下发忏悔警示录,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同时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群众利益岂能侵害》等警示教育片,要促进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县处级单位讨论纪录由党委书记审签具名后报盐城市纪委,乡科级单位讨论纪录由党委书记审签具名后报区纪委,各党总支(支部)讨论纪录由党总支(支部)书记审签具名后报所在单位纪委。  

    3.开展实景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盐城和我区廉政教育场所,要在开展实景警示教育的基础上,通过讲廉政党课巩固警示教育效果。活动期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要将实景警示教育继续向家庭延伸,切实推进廉政文化教育进家庭,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家属或家属代表参观廉政教育场所、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积极发挥家庭助廉作用,以向上向善、健康清正的家风助力作风建设。  

    4.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活动。结合盐城市纪委自我“党性体检”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底,区纪委将组织各镇、各区(园)、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活动。科级干部考试由区纪委组织实施,其他党员干部考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应知应会知识题库请在510日后到金丰廉韵网站“廉政课堂——知识题库”栏目下载。测试活动一律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成绩记入廉政档案。  

    5.启动“将党纪刻印在心上”纪律情景教育活动。以“将党纪刻印在心上”为主题在全区全体党员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纪律情景主题教育活动。活动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要求,以新媒体为主要平台,以每周一练每月一考、对标找差手握戒尺、讲我身边的案例故事、我的擂台我做主为主要形式,通过多层面、多维度的教育实践,促进全体党员明纪在心、挺纪在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强化领导。要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形成方案有序推进。要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活动的同时,结合实际,探索特色警示教育方式,有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扎实提升实效性。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责任。  

    2.严格督查,确保效果。活动期间,各纪检监察组织要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加大顶风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相关的人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程序、提高质量,传导外部压力、激发内生动力,对活动期间发现的不严不实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如期效果。“510”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在6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区纪委宣教室。  

    3.强化宣传,造浓氛围。区纪委宣教室将联合相关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报道组织工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特色工作,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倒逼各层各级活动开展。全区要上下联动,形成上级媒体与本级媒体、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官方媒体与社会媒体多元化互动宣传格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烈氛围,推动全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为奋力推进新大丰建设迈上新台阶凝聚强大正能量。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办公室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6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办公室20175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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