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书看丁宝桢的为官之道
丁宝桢(1820年—1886年)是晚清有名的廉吏。他曾任江海关监督、山东巡抚、四川总督等职。光绪二年(1876年)初,其长子丁体常被吏部以知府衔发往山西候补,先后署太原知府、蒲州知府、大同知府、潞安知府、山西河东道等职。其间,丁宝桢与长子有频繁的书信往来。在家书中,丁宝桢反复强调为官之道,使体常在仕途上不断成长,“在晋官声甚好”,并得山西巡抚张之洞赏识。
丁宝桢写给体常的家书中,首要内容是谈为官之道。他结合自己的从政经验教导体常如何爱民养民、清正廉洁、勤于司政,使其成就一番功业。
作德于民 永葆仁爱
“民为本”思想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的基本观念。古语说:“民为水,君为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丁宝桢认为,既然戴上了乌纱帽,就要“藉此官势,作德于民”,把爱民养民作为第一要事。在光绪六年(1880年)的一封家书中,他建议体常在“丁戊奇荒”后的招垦中广泛发动群众,让利于民,并确保赈灾款项发放到老百姓身上,“使民霑实惠,钱不虚糜”。
丁宝桢强调要注重培养民气,认为“培养民气即是培养国脉”。所谓“民气”就是人民对国家的精神状态及信任程度。一旦民气遭到伤害,则国家赖以生存的根基就不牢固,易导致民怨四起,乃至倒戈相向。所以,他要求儿子体常认识到培养民气对国泰民安的重要意义,做到“不使一事不可对民,一念不可对民”,把老百姓始终装在心里。
“凡有害民者,必尽力除之;有利于民者,必实心谋之”,这是丁宝桢的民生观。同时,他也要求体常永葆仁爱之心,不侮人、不慢人;遇有可行好事,则随时随地为之;公务经费宽余时及时救济穷苦贫民;遇有人难,如己之难;遇有人急,如己之急。如此做官,必能在邦无怨,深得民心。
清正廉洁 分毫不贪
清廉是为官的本分。管好钱、用好权是为政清廉的两大要点。在体常刚步入仕途时,丁宝桢就反复告诫其必须与“利”划清界限,立志做一清白官,“一惑于利,则日久浸淫,将有流于贪婪而不自知者矣。”体常署理蒲州知府时,当地曾长期流行下属向上司赠送节寿、季规的陋习,体常打算取消节寿,单收季规,以资弥补。得到消息后,丁宝桢认为这两种送礼行为均名目不正,必须全去。若保留季规,就如同“不作劫盗,而作穿窬”,即明目张胆地抢劫不做了,但小偷小摸还是继续做,依然是为贪所动,败坏操守。
古代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民谚,形象地揭露了官场腐败乱象。丁宝桢不为利益所动,两袖清风、甘于清贫,去世时家室异常拮据,竟靠僚属捐送赙金才得入土为安。他在四川总督任上时,多次提醒体常清廉为官,对于银钱尤须清白,务必将每月收支情况详细开摺,呈送查阅,以昭清晰,“不可一毫苟且……不乱贪一钱”,清白做人,方能心安理得,不至授人以柄。
为官当知权责共存。对于秋粮征收中易发增列名目、巧取豪夺等问题,丁宝桢建议儿子体常担负起监管职责,直接发文各州县,现场视察监督,以尽力避免地方官员浮收多取等问题。
勤于司政 尽其在己
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往往能成就一名好官。丁宝桢认为,要做好工作必须勤于下乡稽查,下乡可以与老百姓直接接触,招垦、词讼、滥权之事可以及时了解与处理。他说,下乡遇到官事,可随地审判,较之在城审案,省却不少花费,为老百姓所感激;下乡可接触各色人等,“遇有绅耆,则问以利弊;遇农夫,则告以力作;遇匪棍,则治以严刑;遇词讼,则予以审理”,这样扩大了知府的活动范围和威严,亦可避免下属欺上瞒下。
丁宝桢认为,要成为一名好官,须有高尚的品行,做到“不怠惰、不推诿、不轻忽、不暴躁,而又谦以处己,和以待人,忠厚居心,谨慎办事”,如此“尽其在己”,方谓尽了自己的本分。他还谈到晋升问题,认为对升迁应置之度外、泰然视之。只要立意做名好官并实心去做,不患人不我知。当得知体常在太原候补时已有较好官声,丁宝桢勉励道:“由此声名,大非易易。我闻之喜极,胜于见尔之升督抚、大学士,获银之数十百万两也。”丁宝桢看官声民声重于高官厚禄,体现了其“为官当为民”的价值追求。
丁宝桢任岳州知府时,因时常下乡理政而深得当地老百姓爱戴;在任四川总督治理水患时,因组织疏浚都江堰,开通盐运航道,做了许多利在千秋的实事而被铭记。他感慨地写道:“一年两度河干走,安得苍生免溺饥”。他还勉励体常:“只要自己不惜劳苦”,“认真经理,使实惠及民,则蒲州虽苦,胜于有钱千万万矣。”官位有差别,但“尽人事”须一丝不苟。丁宝桢的权力观看重的是权为谁用、为谁掌权的问题,而不是权欲膨胀、以权谋私。所以,他能做到敬畏权力,秉公用权。
德行素养 苦心修持
德行修养是为官的基础。提高德行修养首先要靠学习和积累。丁宝桢在家书中多次要求体常在工作之余勤于读书写字、作诗文、看律例驳案书籍,以养身心、长见识,提高为人处世能力。他认为,好官的共性是“明习当时之务,又好读书,稽古以充之,见闻日益广,持守日益定,才识日益闳,其所谓明体达用者也”。做官既需要能力,更需要修养,“德为官之魂”“官无德不威”,只有重视官德,才能赢得拥护。
在生活上,戒绝奢华,勤俭持家。光绪十年(1884年),体常给父亲寄来皮袍褂、马褂,丁宝桢认为这类衣服过于奢华,穿之可惜,并要求儿子不要再寄,因“向不爱穿好衣服”。他还告诫儿子说:“家用务宜节省,肥浓易于致病,不如清淡之养人。华服适滋暴殄,不如布衣之适体。”他认为,为人只要不饥不寒,即是天地间一大福气。奢靡之风助长官员恶习,“既富且贵”思想为廉吏所不齿。他严肃批判当时官场上的骄奢陋习,“动辄花费数千金,果有益乎?无益乎?不过暴殄作孽耳!”
丁宝桢在仕途上多次被弹劾降职,但从不怨天尤人,历经波折仍宠辱不惊。在家书中,他引用古语“受辱不怨,受宠若惊”“居安思危,在乐思忧”“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等告诉儿子在官场上要谨慎低调行事,谨记“虚己者进德之基”的道理。
家人书役 严加管束
丁宝桢认为,家人、书役必须严加管束,毋使扰民。他说:“书差务要严行约束惩治,家丁务要时时稽查,不可使之沟通差役在外弄钱,亦不可令其与县衙门家人来往。此极要紧,官声之好否,全系乎此,慎之慎之。”丁宝桢对管好身边人看得非常重要,原因就在于身边人容易借助主子的官势及便利条件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管好身边人,丁宝桢首先强调管好自己。他认为“自要自己事事清白,处处公正,虽有小人,亦不能为我害也”。当自己守住底线,做到以上率下,身边人也自然会端正是非观念,与为非作歹的事划清界限。同时,他认为应加强对家人、书役的约束和稽查。约束就是该做的事就做、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使家人、书役明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不可任凭其滥权。稽查就是要经常从老百姓中获得实情,不能偏听书差之言。他曾给体常出过一招,通过张贴告示,严防身边人掯勒、需索、搕诈、卖放等弊,“谕各商人,如有此弊,准其随时喊禀,立即严究。至商人一经喊禀,即应立刻坐堂查讯,重则重办,轻则当堂笞责……设有搕索得赃者,立时究返,当堂发还商人,不迁延时刻”。如此,则可使书役、家人有所畏惧,不敢恃势凌人。丁宝桢认为身边人“坏人名声最易”,他提出严加管束身边人,做的是除虫防腐工作,是树立官威、官德、官声的体现。
做官不易,古今同理。但官有官德、官有官范,为官者有其基本的操守。丁宝桢的为官之道彰显了其清正廉洁、勤政爱民的官德官范,是做官者可资借鉴的官箴,对于今天的廉政建设也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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