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公尽职的元代循吏谭澄
“循吏”是指奉公尽职、按原则行事的官员。谭澄就是元初的一位循吏。在《元史·良吏传》中所记载的十几位循吏中,明人将其放在第一位。
谭澄是河北怀来人,从小聪明颖慧,十九岁时就担任了交城(在今山西吕梁)县令。交城境内有一条文谷河,当地老百姓利用这条河的水给庄稼灌溉。在河的对岸有一个姓郭的人,此人自私自利,竟然截断河水浇灌自己的田庄,交城百姓因为没有灌溉用水,严重影响了正常农业生产,纷纷向官府告状,前几任县令不作为,百姓诉讼多年都没有结果。谭澄上任后,依据法条迅速断案,下令拆毁姓郭的人修建的堤坝,百姓又能用河水灌溉了。当时,在交城县内有一些地主豪强依仗着官府权势,鱼肉乡邻,无恶不作,谭澄得知后,一一查清,依法严厉打击这些欺压百姓的地主恶霸和徇私枉法的官员。
元太宗窝阔台七年(1235年),朝廷为整顿税制,登记百姓户口,官府将“浮客”编入籍册。什么是“浮客”呢?没有当地户籍,但在当地谋生的人被称为“浮客”,相对于这片土地来说,他们是浮动的,可以今天去这个县,明天到这个村。浮客大多因为在自己的故乡没有土地而外出,投入地大业广的地主家中谋生。将浮客编入籍册,意味着他们要在当地交税,他们无力承担,只能逃跑。官府为了稳住他们,向其提供贷款,可是利息数倍于本钱,他们无力偿还,苦不堪言。谭澄为此亲赴京城,通过中书令耶律楚材,得以觐见皇帝,说出实情,面陈其弊。元太宗对这些人的遭遇很同情,下令免除拖欠的赋税和过高的利息,流亡的百姓如果能回到原籍,三年之内免除赋税。诏令一下,“公私便之”,大家都感到这是一项好政策。
中统元年(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即位,提拔谭澄为怀孟路总管,不久赐金符,后又换成金虎符。蒙元时期,朝廷赐牌符给不同等级官员,作为身份与地位的象征及拥有某种权力的证明,如调动军队、征用驿站物资与人员等,金虎符是很高级的一种牌符。这一年中原大旱,谭澄命令百姓开凿“唐温渠”,引沁水来灌溉田地,百姓因此免遭饥馑。他还亲自教导百姓耕田种树,使得田地没有被荒废。我们发现谭澄任地方官时十分关心农事,无怪乎十年之后的至元七年(1270年),他被朝廷任命为司农少卿。
谭澄勤政爱民,造福一方,当时有人将他和一位叫张耕的循吏并举,说天下如果有谭澄、张耕这样的官员,“何忧不治哉”。古人云:“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民为本”。能够做到这几点的,方无愧于“循吏”之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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