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位”的低保
“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你在办理低保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请你解释一下。”区纪委调查组人员严肃地说道。
近期,宿城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宿城区中扬镇某村在上报农村低保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现象,来信反映一户已购买车辆的低保户也在领取低保。随后,宿城区纪委迅速成立专项调查组,展开调查。
“这个绝对不存在,别人我不敢说,但我办理的每一户低保那都是经得起审核的,不信你们去村里问问”,该村会计陈某斜着脸大声辩解道,脸上明显露出了不服气的表情。
享受低保的绝大多数都是生活困难人员,但也不乏部分“低调”的“假穷人”趁机占便宜、钻空子。为了让低保政策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让真正贫困的群众“寒心”,调查组决定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调查组到中扬镇民政办调取了低保申请、审核相关材料,又到宿迁市车管所调取了被反映低保户的相关车辆信息。掌握了这些资料后,调查人员找到了负责该村低保工作的村会计陈某。
“真的没有优亲厚友吗?那你们村张某的低保是否是由你办理的?”
“这个……这个……是我办理的”,陈某已然没有了刚才的神气。
“请你再看一下这个材料。”调查人员接着把从宿迁市车管所调取的张某的车辆信息递给了陈某。该信息显示早在2015年,张某家就购入汽车1辆,而依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12〕2号、苏财社〔2012〕245号)文件要求,拥有汽车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是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我……我……”这时的陈某像霜打的茄子,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什么来了。
经过一番激烈的交锋,最后陈某交代,张某家于2009年办理的低保,后来,2015年条件改善后,购买了小轿车,他也在村里多次看到他家的小轿车。但是,他心想:如果我上报这个情况,他家的低保取消了,我不就白白把人得罪了嘛,反正张某家已经是低保户,我不说镇里也不知道。就这样,陈某抱着侥幸心理将该情况隐瞒了下来,导致张某家从2015年开始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3万余元。
在随后的工作中,调查人员也查明陈某与张某不存在亲友关系。
最终,陈某因对村低保家庭动态管理工作中把关不严、工作失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宿城区纪委责成区民政局取消张某家庭低保待遇,追缴违规领取的低保金。
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为了将类似张某这样的假穷人“请出”低保,宿城区纪委从2017年12月开始,在全区启动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据统计,通过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全区已取消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低保对象36户,核查问题线索64个,查处低保违规违纪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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