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有处房
几年前,我一直打算在老家修个房,可以偶尔回乡下度周末。
自从父母亲去世后,老家的房子就闲置下来没人打理。一开始是家前屋后杂草疯长,到后来瓦片散落,墙体瘫倒,只剩下断壁残垣,老屋当初的模样彻底隐没在了岁月深处。偶尔回家转转,不免生发一种莫名的惆帐。最初我以为只有我才这么在乎乡村,后来一帮朋友聚在一起,谈起乡村的种种好来,居然大家都眉飞色舞。看来,也不只我一个人在寻找乡村的“营养”。
当时,我考虑到老家的基础条件不好,还没有通硬化的公路,也没有天然气和网络,就算修几间小房,也需要十多万,并不是小数,加之从县城回一次老家路途也比较远,每年也就回去四五次,这个房子暂时还算不上什么刚需,所以在老家修房的事也就搁置下来。不过由此却落下一块心病,那就是希望能够搬到有点乡村气息的地方去居住,我总是希望有一天能够在乡村的阳光下晒晒太阳、看看书。
一直以来,人们都喜欢把乡村理解为故土,理解为自己曾经的始发地。在作家们的笔下,乡村从来就是一个抒写不止的主题,不论是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还是沈从文的《边城》,或者是贾平凹笔下的《商州》,乡村都牵动着人们对故土的眷念。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乡村,它们也许有着不同的地理结构和风土人情。但有一点可以确信,它们都有一条抵达乡村灵魂的通道,那就是乡愁。
就情感层面而言,乡村的确是很多人的归属地。但事实上,乡村因其基础薄弱、信息不畅、技术落后等诸多不便或者弱势,很难提供多元化的创业平台和就业空间,对年轻人的吸引力相时较弱。于是,到充满新奇与未知的城市发展便成为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当然,他们开始背井离乡的同时,也埋下了乡愁的种子。而那些常年守候在乡村的,自然是这些年轻人的父辈或者祖父辈,他们与乡村已经相融在一起,从朝霞满天,到余晖散尽,在常年累月的岁月洗礼中,他们的肤色和土地已经融为一体。
而今的乡村,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房子修得越来越漂亮,道路也越来越通畅,去往城市已经变得十分快捷,早出晚归再也不是什么难事。但在这些乡村守候者眼里,城市依旧陌生而遥远,尽管他们也会偶尔到城市儿女那里小住几天,但时间长了,总是会产生水土不适的感觉来。现代化的城市应有尽有,却没有乡村那种特有的宁静,关键是没有乡村那种熟悉的味道,这也许就是人们常常说的念旧吧。
我承认,我也是个念旧的人。比如儿时那些喜欢的游戏,比如那些年代久远的旧物,都很容易让自己回味或陶醉一阵。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念旧其实是一种生活态度。
前年,当我真的搬到城外的乡村定居下来的时候,我突然间发现了一个可怕的问题,我是不是已经开始变老了,和那些守候在乡村的老人们一样,适应不了城市的喧嚣与奢华。好在我所在的这个叫祥南的村庄,并不算偏远,到了夏夜,既听得见窗外的蛙呜,也依稀望得见远处城市里的灯火。我暗自欢喜,这也许就是我与城市恰到好处的距离。
对于现在的城市人来说,如果说到乡村的好,除了空气更加清新之外,大概就是乡村不会为停车发愁。但对我而言,乡村的好,则在于它独有的空旷。晚饭之后,可以在充满乡土气息的小路上不慌不忙地散步,一边欣赏落日余晖,一边整理一天的心情。更重要的是,生活也比过去更有规律,一些可有可无的酒局渐渐少了,至于夜宵,几乎彻底戒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到了夜里,连出租车都不愿意送人出城。很多时候,面对朋友们的邀约,我只能委婉解释说,不好意思,我现在住在乡下,去城里不方便。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