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 | 从手握重权管审批到躲债千里送外卖
被权钱游戏击倒的副局长
“从你单位俞敏案中可以看出,目前国资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要结合这次整改回头看,从机制和制度层面再梳理、再剖析、再落实……”近日,在宁波市奉化区国资管理中心专题警示剖析会上,奉化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海洪强调要以俞敏案为镜鉴,固守本色、筑牢底线。
俞敏,男,汉族,浙江三门人,大学文化,1963年4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原奉化市国资局副局长,原奉化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副局级调研员等职。曾经的俞敏,仕途通畅,顺风顺水,但按捺不住对金钱的欲望,沉迷权钱游戏,最终落得一败涂地。
“头脑灵活”四处投资,一朝踩雷负债累累
俞敏曾长期在财税系统工作,在担任原奉化市财税局财政开发公司副经理、经理等职务期间,由于该公司承担向企业进行政策性拨款的工作,俞敏与商人老板来往较多,获知了一些企业投资的信息。在2001年出任国资局副局长后,他自认朋友多、人脉广,有经商头脑,开始私底下四处筹钱搞投资。
初期,俞敏多次到江西、广东等地进行投资,个人资产大幅升值。当时,在周围同事和朋友的眼里,俞敏家庭圆满、财运连连,让人颇为羡慕。然而好景不长,随着一笔巨额投资石沉大海,俞敏欠下了数百万的债务,只得通过借贷进行资金周转,资产窟窿越来越大。
“正是因为我投资失败,债务纠纷严重,让我对别人的送钱行为无法拒绝。”随着利息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俞敏陷入了复杂的债务纠纷。在他面前的,是整个人生的转折点。
一脚踏入“围猎圈”将魔爪伸向国有资产
2006年,原奉化市金属材料公司国有股权公开拍卖,该公司位于奉化的黄金地段,商人俞某某和毛某某对这块“肥肉”垂涎已久,合伙密谋收拢股权。可这一场势在必得的拍卖,还缺一个最关键的助力。于是,负责国有股权拍卖工作的国资局副局长俞敏进入了二人的视野。
8月的一天,俞某某以询问拍卖手续为借口,来到了俞敏的办公室。“他塞给我一张烟票,内有50条‘冬虫夏草’香烟,但也没多说什么,就走了。”
送烟只是拉拢俞敏的第一步,知道他的经济状况后,经营着担保公司的俞某某和毛某某“对症下药”,主动向俞敏提供了30万元借款。深陷债局的俞敏明知这是一个陷阱,但面对唾手可得的金钱,他没有摇头拒绝。
拍卖前一天,俞敏参加了专题会议,会上确定的拍卖保留价为4200万元。一走出会议现场,俞敏便偷偷将这一消息透露给了俞某某。第二天,俞某某以4250万元成交价格拍得金属材料公司国有股权,仅比保留价高出了50万元。
初次合作的成果未能满足毛某某等人的“胃口”,在取得金属材料公司全部国有股权后,毛某某以评估基准日至拍卖成交日期间的持续经营亏损、钢材库存损失为由,索取1400余万元补偿款。
俞敏面上表示此事他无法决定,应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对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幌子,目的是“让大家一起挑挑担子”。协调会主要由俞敏主持并介绍情况,最后也是根据他的意见确定补偿毛某某910余万元。然而实际上,其中的300余万元补偿款完全没有补偿依据,导致国有资产遭受巨大损失。
在协调金属材料公司国有股权拍卖、补偿过程中,毛某某通过代理人张某给俞敏送钱送卡,多次请他外出消费。由于毛某某在奉化当地有一定“势力”,在俞敏陷入债务追讨和个人纠纷时,还曾出手帮他“平事”。
通过各种利益诱惑和输送,俞敏被一步步套牢,逐渐成为毛某某等人操控的筹码。2007年至2008年期间,俞敏在负责处理一处国有房产时,毛某某再一次张开“血盆大口”,提出要用300多万元资金吞下初期评估价为700万元的房产。
“这个价格确实差了太多,我不得不给估价的事务所打招呼,让他们重新评估,暗示评估价不能超过500万元。”2008年初,俞敏在未履行审批、公开竞拍等程序的情况下,直接将该房产以458万元的评估价出售给毛某某,致使国有资产再遭受直接损失300多万元。俞敏则借机向毛某某借款200万元,以缓解自己的财务危机。
债务缠身落魄远逃,累累恶行难逃法网
以权钱搭建起的关系网中,围猎者怎会无休止地提供帮助。随着债台越筑越高,俞敏不得不从转岗的原奉化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这一职位上提前退休。
欠下的一千多万元债务将俞敏的家庭彻底压垮,妻子同他离了婚,女儿也断了联系。为躲避债主,俞敏远逃他乡,走上了一条失魂落魄的逃债之路。
2018年11月,奉化区纪委监委在初核毛某某涉黑案件相关问题线索时,发现俞敏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重大渎职犯罪嫌疑。在充分收集外围信息,进行科学研判后,分析俞敏很可能藏匿在深圳。2019年2月25日,奉化区纪委监委和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来到了广东。
“当时我们办案人员赶到之后在附近摸排,因为他个头高,脸上靠近嘴角有一颗黑痣,比较显眼,我们连续蹲了好几个小时后,发现有个人身形有点像,就用奉化方言叫了一声‘俞敏’,他一回头,我们就上去把他控制住了。”谈起抓捕俞敏的过程,奉化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张俊有些唏嘘,由于俞敏出逃后年纪已比较大,加上害怕追债人员,不想引人注目,最终落得只能以送外卖为生。
“从负责国有股权拍卖,到因债务纠纷远走他乡,直至案发,俞敏的犯罪行为隐藏期长达十年之久。但是曾经的罪行并不会因为时间而消逝。”张俊说。心如欲壑,后土难填,对金钱的渴望磨去了俞敏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初心和坚守,因利益为人挟制,沦为欲望的容器,跌入犯罪的深渊。
“廉洁两个字我只是停留在口头,没有用内心去深究,渐渐地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明知故犯,心存侥幸,放任自己在犯罪道路上一步步走远。”俞敏在忏悔书上写道。
2019年4月22日,俞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9月12日,被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从手握国有资产审批重权,到逃债千里靠送外卖为生,到如今沦为阶下囚,这位曾经意气风发的副局长最终倒在了权钱游戏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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