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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节礼 处分没商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佚名 时间:2016-10-17 00:00:00 点击: 【字体:

违纪问题通报
  2016928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下为其中一起:经查,2013年以来,吉州区环卫处副处长王足生在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多次收受工程承建商购物卡券折合人民币8000元,以及其他人员赠送的香烟、土特产等折合人民币1000元。201692日,经吉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足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上交违纪所得。
  ●事件回顾
  20128月至今,因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行政中心及周边路网建设的需要,区环卫处副处长王足生一直被抽调在吉州区城北指挥部工作,主要负责工程初验、工程审计结算、初审、工程移交等工作,平时与承建商接触较多。
  起初,在项目施工中,王足生严把质量和费用监督关,用自己多年的施工经验解决项目建设上的技术难题,在工作上如鱼得水,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在参与、负责甘泉路二期工程建设中,王足生曾多次帮助承建商协调解决周边村民的阻工问题,承建商为了表示感谢,分别在2013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3个传统节日前夕,或派公司会计或由其本人送给王足生购物卡券折合人民币1500元。一开始他还会拒收,后来思想上慢慢放松了警惕,觉得人情社会不能没有人情,这也算人情往来,再想想自己风里来雨里去,天天加班,没有节假日地给承建商服务,得到一点补偿也是应该的。
  就这样,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王足生先后在负责区行政中心建设、兴贤路工程、凤山大道二期工程时,分别收受承建商面值3500元的购物券1张和面值1500元的购物券2张。
  “在全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中,我思想斗争非常激烈,但是侥幸心理还是占据了上风,心想组织上不会发现的”王足生回忆说。
  此外他还收受其他人员送的香烟、土特产等礼品折合人民币1000元。
  ●查处经过
  20165月,吉州区第三办信执纪工作组发现一条重要线索,迅速将相关信息和问题线索上报分管领导。
  “从这个问题线索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必须严查!”吉州区纪委主要领导说。
  随后,吉州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
  调查人员通过细致的走访、调查、取证,迅速摸清了王足生违规收受礼品卡券的时间、地点、金额等情况,固定了相关证据。
  调查人员找到王足生进行谈话,起初他避实就虚、避重就轻,认为自己帮助开发商解决技术难题,节约了资金,产生了效益,收一点礼品卡券作为补偿也是应该的。面对执纪人员,他将早已编好的托词娓娓道来。
  “你在城北指挥部工程部工作期间,在每年的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收受了哪些承建商的礼品卡券,共收了多少?”调查人员严肃问道,紧张的气氛让王足生有些招架不住了,他的辩解理由也显得苍白无力,很快交代了自己利用工作便利,多次收受工程承建商礼品卡券的违纪事实。
  201692日,吉州区纪委给予王足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上交违纪所得。
  纪律是无情的,也是公正的。“从收受礼品卡券那一刻起,我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惶惶不可终日,组织对我的处理我心服口服,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收到处分决定的那一刻,王足生后悔不已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检讨。(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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