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警钟长鸣>详细内容

勿以恶小而为之——纳雍县法制办原主任董均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赵颖菊 赖玉婷 时间:2017-02-06 08:41:48 点击: 【字体:

    20167月,贵州省纳雍县纪委监察局查处了一起特殊的案子,之所以特殊,是因为案件的主角是县法制办原主任董均。他学过法律,当过律师,熟识法律却触犯党纪国法。
  “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究竟是何原因让这位法制办主任步入贪腐深渊?
  烟酒毁其志
  董均出身于普通农民家庭,刻苦学习,考大学、当律师,工作积极主动,业绩突出,得到组织提拔重用,先后担任县法制办副主任、主任等职务,立志要干出一番事业。
  随着职位的提升,董均逐渐感受到手中权力的魔力,面对老板们的再三送礼,他动摇了,认为收点烟酒是“小事”,自以为很懂法,能“合理”处理好各种关系。
  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某公司董事长黄某为感谢董均为他的项目提供帮助,先后4次送给董均6条高档香烟,4瓶上世纪80年代的五粮液酒;某公司董事长许某某为了在项目实施中得到董均的关照,先后分3次送了董均12条名牌香烟……
  日积月累,董均彻底迷失在权力的乐趣中。曾以文天祥等先贤为偶像的他就这样被消磨了壮志。
  金钱葬其信
  烟酒只是“开胃菜”,怎能喂饱董均的贪婪。看着身边老板们开豪车、住豪宅,每天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董均各种羡慕嫉妒,心里极不平衡。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己谋利,一步步堕落,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抛之脑后。
  2013年,某公司老板黄某为感谢董均为其项目提供帮助,在酒店送给他现金2万元;2013年下半年,某酒店法定代表人鲍某某为和董均搞好关系,送给他现金3万元;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期间,某公司执行董事陈某为感谢董均在污水处理项目中的帮助,先后5次送给他11万元……
  信念崩塌,难以挽回。董均大肆收受好处,反而认为帮了别人的大忙,别人感谢自己理所当然,收一点“好处费”不为过。
  在金钱面前,他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反而觉得是因为自己能干、了不起,赤裸裸地搞权钱交易,坠入贪腐深渊。
  案例警后人
  “现在深思,感觉到悔恨,可悔之晚矣!每每念及亲人,简直无法面对,悔恨得肝肠寸断,却又无可奈何。”接受组织调查期间,董均流下悔恨之泪。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权力,对廉洁者是一根人生的拐杖;对贪婪者是一把自刎的利刃。董均学法出身,却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不但没有拿起手中的执法之剑去维护法律威严、人民利益,反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为己谋私,最终自毁,教训深刻。
  执纪人员介绍,董均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把党纪国法当一回事,明知故犯,最后只能自吞苦果。20167月,董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