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区各级各单位一季度新闻宣传用稿情况统计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新闻宣传队伍建设的意见》及《2018年度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考核细则》文件要求,近期,我们对全区各级各单位一季度新闻宣传用稿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综合分析一季度新闻宣传用稿情况,各单位在投用稿数量和质量上都有较明显的提升,地税局、住建局、国土局、大中镇等10家单位《新华日报》、《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用稿首季突破,实现省级用稿“开门红”。但也有少数单位,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措施不力,有的甚至区级用稿为零。为此,希望相关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宣传教育工作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重要作用,积极宣传好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力争以突出的新闻宣传报道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舆论保证、思想基础、精神滋养和文化支撑。
特别说明:今年新闻用稿统计口径作如下调整:1、各单位系统媒体用稿不列入统计。2、列为统计范围内的媒体主要为: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省级媒体:新华日报、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江苏卫视《江苏新时空》及《廉政时空》、省纪委清风扬帆网站、清廉江苏微博及微信;市级媒体:盐阜大众报、盐城电视台、盐城镜鉴网、镜鉴杂志;区级媒体:大丰日报,大丰电视台,金丰廉韵杂志、网站、微信。3、凡一稿多用的,以采用级别最高的媒体计算为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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