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对查处“微腐败”问题实施常态考核
刚刚在办公室签发完文件、组织对全市查处的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后,句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宋飞雄又马不停蹄赶往会议室,对镇江市交办的一起扶贫领域“微腐败”重要线索组织集中会商。这是前不久发生在句容市纪委机关的一幕。
这样的快节奏,不仅源于年初所有辖市区纪(工)委书记和镇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利民签订的责任状,更在于前不久镇江市纪委下发的一份“红头文件”,明确从今年起,镇江市将对各地办理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线索情况实施严格的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对年度成绩单集中“亮相”,切实将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到基层、将监督“探头”延伸到“最后一米”。
抓线索排摸。每个季度,镇江市纪委都组织信访、案管、党风、纪检监察和巡察等部门,对全市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摸和共同研判,梳理出一批重要问题线索,区分督办、转办、交办三个类别进行转交办,要求各辖市区纪委实行统一登记,建立专门台账,严格审批流程,一律自办不转,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抓督办指导。一方面,对每一件“微腐败”问题线索,市纪委都指定由多个职能室进行联动跟踪督办和业务指导,并明确承办单位实行预报告制度,即将初步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先行报市纪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另一方面,坚持做好基层“微腐败”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既要求县(区)纪委做好案件剖析,深入查找监管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又要实施“一案双查”,倒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抓通报曝光。建立市县两级的“微腐败”典型案例库,充分运用通报曝光手段,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基层干部,着力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起到“通报一例、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抓考核加压。针对各地查处“微腐败”问题,突出一次性通过率、按期办结率和查实率三个指标,采取承办单位自查、市纪委半年抽查、年底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考核评价。其中,各地每季度首月上报自查情况;市纪委半年结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地区,带着问题进行抽查;年底,市纪委组织对各辖市区查处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和公开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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