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实施办法》
一是尊重自愿,积极引导。
承诺书的签订应在尊重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耐心细致说服引导群众应签尽签。署实名举报、来访举报的信访件,应由信访件承办单位联系其签订双向承诺书。
二是信守承诺,强化主导。
承办单位应强化和突出主导地位,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所受理的信访问题。
三是追踪督促,共建诚信。
在承诺时间内,承办单位应对已签订承诺书的群众的信访行为进行追踪,督促其遵守承诺,共建诚信信访。
今年10月份以来,该县纪委共计下发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15份,群众反馈满意度达86.7%,维护了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
(王同林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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