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6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7528起
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拍蝇”力度不减、节奏不变,2016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528起,处理8605人,处分7680人。
安徽省纪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深化“三转”,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探索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省纪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的实施意见》等,对16个省辖市分别确定一个重点督办县,由省纪委监察厅6个业务室分别联系督办;召开纪委书记约谈会,省纪委书记对省辖市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当面移交典型问题线索,签订督办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
各省辖市党委、纪委以抓好重点督办为契机,细化落实督办工作方案,围绕扶贫、“三资”管理等7个重点内容,定期开展问题线索排查,积极落实问题线索重点督办滚动机制。全省首批160件重点督办件现已办结156件,查实并给予处分167人,组织处理51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
2016 年是安徽省脱贫攻坚战首战之年,为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省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从严惩处,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909起,处理1046人,处分980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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