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注重“三个结合”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
近年来,吴中区以“组织网络化、制度配套化、运行市场化、监督多元化”为目标,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具体实施,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发展稳定。
一是把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2012年起,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的集体资产监督交易服务平台,并在14个镇级交易服务中心及128个村(社区)交易站实现平台运行全覆盖,完成对“三资”的网上监控和动态管理。年中,由区纪委联合区委农办、财政、审计等单位成立检查组,开展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季度抽查。2016年共抽查3次,涉及全区14个镇(街道)的28个集体经济组织,对检查发现的19个问题,及时反馈并责令整改。
二是把有效预防和严肃惩处结合起来。出台《吴中区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操作办法》,规范资产处置流程,保障集体资产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吴中区农村集体资产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集体经济审计制度,配强乡镇审计力量,保障镇村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严肃查处涉及“三资”管理的违纪违法案件。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件。
三是把整改落实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针对集体资产管理检查发现的账务调整不到位、资产录入不全、租金收缴率不高等突出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各镇(街道)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完善 “三资”信息录入,做到资产登记准确,数据实时更新。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的意见》,完善财务会审、季度抽查等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镇级集体资产承包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标、民主监督、财务公开、财务审批等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村干部在“三资”管理方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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