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8月份我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起、处理117人
根据省市纪委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的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以来,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8月,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处理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起,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起,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2020年1月至8月,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起,处理1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3起,处理7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7起,处理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
中秋国庆将至,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坚决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不该拿的不拿,不该报的不报,不该发的不发。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同时紧盯关键节点,抓好节日期间廉政教育,确保廉洁过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增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把严的标准贯穿于纠治“四风”全过程,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发挥“头雁效应”。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紧盯关键重点领域,突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严查快办、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努力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