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丽水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莲都区雅溪镇雅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李长春侵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李长春在任雅里村党支部委员、村党支部书记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区移民办拨付给村集体的补助资金12万元。2020年4月,李长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景宁县沙湾镇季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夏根菊虚报套取民政救济资金问题。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夏根菊利用其担任沙湾镇道化敬老院副院长,负责出纳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票据等方式虚报套取民政救济资金140852元。此外,夏根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夏根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遂昌县金竹镇王川村原村委会主任吴育强虚报侵吞政策处理款等问题。2015年4月和2016年3月,吴育强违规承建本村大弄山塘整治项目和塘山“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并在塘山“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政策处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虚报27000元政策处理款,并予以侵吞。同时,吴育强作为大弄山塘整治及塘山“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两个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故意隐瞒重复工程量,骗取项目工程款共计10030.53元。2020年4月,吴育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龙泉市道太乡王庄村原党支部委员周水其侵占生态公益林补助款问题。2010年,王庄村的一块插花山林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周水其利用其协助村委从事林业工作的职务便利,将王庄村集体67亩生态公益林划到自己名下,并将2010年至2018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款共计12797元占为己有。2020年5月,周水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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