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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时间:2020-11-11 14:40:17 点击: 【字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常山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2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1、常山县农业农村局省际动物防疫检查总站副站长汪峻饮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4月24日,汪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常山县大桥路新大桥路口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56mg/100ml)。2020年4月28日,常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汪峻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汪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常山县经信局外贸外资外经科干部樊金富饮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6月13日,樊金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常山县大桥路新东方广场路口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60.5mg/100ml)。2020年6月28日,常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樊金富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樊金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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