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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时间:2020-11-13 10:34:12 点击: 【字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义乌市通报5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朱红斌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4月25日凌晨,朱红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朱红斌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市公安局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朱红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市行政执法局稠江大队干部樊向东醉酒驾驶、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20年7月24日晚,樊向东接受某渣土清运公司股东龚某某的请托,违规接受宴请,饭后前往某娱乐会所进行娱乐消费,费用共计8680元。当晚23时40分许,樊向东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樊向东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9月29日,樊向东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已上缴。

  3、市勘测设计研究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干部陈光礼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4月28日凌晨,陈光礼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陈光礼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市公安局对其处以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陈光礼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干部陈维六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4月21日晚,陈维六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陈维六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市公安局对其处以罚款15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陈维六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佛堂镇南江村原党总支部书记贾林奎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5月23日晚,贾林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市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贾林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市公安局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贾林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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