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通报3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日前,衢州市衢江区通报3起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典型问题。
1.全旺镇全旺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宏等人违规承揽实施本村工程问题。2018年10月,时任全旺镇全旺村党支部书记杨宏,村委会主任曹美松,时任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徐益宏通过与村民曹某某合伙的方式,违规承揽实施本村二期公墓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价56.025万元,杨宏、曹美松、徐益宏3人各分得利润1.25万元。曹美松、徐益宏还存在其他问题。2021年4月,杨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美松、徐益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云溪乡胡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郑雪山、村委会主任许华明等人违规承揽实施本村工程问题。2015年6月,时任云溪乡胡山村党支部书记郑雪山、村委会主任许华明,通过以他人名义挂靠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方式,违规合伙承揽实施了衢江区云十线沿线景观及绿化工程项目(胡山段),并虚增工程量33749.78元。2021年6月,郑雪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报领取工程款已收缴。
3.举村乡龙头坑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文华违规承揽实施本村工程问题。2019年9月,时任龙头坑村村委会主任张文华,通过挂靠某建设有限公司的方式,违规承接实施了本村林区道路工程,工程审定价17.97万元。张文华承揽该工程时,正处于违规承揽其他工程被立案审查期间。2021年6月,张文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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