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苍南县纪委县监委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1、苍南县大渔镇北行街村党支部书记黄宗钱挪用民生资金问题。2019年,黄宗钱未将北行街村2019年医保金专款专用,将原定于当年3月份上交的医保金,挪用于垫付村工程款,直至9月份才上缴,造成群众参保不及时。2021年5月,黄宗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苍南县金乡镇原戴家堡村主任戴永祖在农房集聚改造申报中未认真履职问题。2014年11月,戴永祖在处理原戴家堡村农房集聚改造时,工作流于形式,在未严格审核把关戴某某等5人的无房户申报情况下直接申报,侵害了群众利益。2021年5月,戴永祖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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