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四风”问题。近日,湖州市吴兴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吴兴区环渚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周志国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7月,周志国在吴兴区某酒店接受辖区内负责某工地土地清理、垃圾运输承包人张某某安排的宴请,共计消费人民币0.1万元,费用由张某某支付。2020年6月,周志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吴兴区织里镇伍浦村原党总支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叶根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9年,时任织里镇伍浦村党总支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叶根林,先后6次违规收受该村村民、村级工程承包人董某某等人所送的香烟、白酒等礼品,共计价值人民币0.57万元。叶根林还有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10月,叶根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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