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详细内容

广东省汕尾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友庄被开除党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0-12-16 09:15:27 点击: 【字体: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汕尾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魏友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友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纪律意识淡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私欲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规划报建、结算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魏友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友庄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取消其退休待遇;终止其汕尾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魏友庄简历

  魏友庄,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广东汕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8月任汕尾市陆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7年7月任汕尾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7年10月任汕尾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编委办主任

  2000年4月任汕尾市海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3年2月任汕尾市城区委书记

  2003年5月任汕尾市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年8月任汕尾市海丰县委书记

  2005年4月任汕尾市海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1月任汕尾市委常委、副市长,海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3月任汕尾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5年10月任汕尾市政府副厅级干部

  2016年11月退休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