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妇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0年6月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妇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周云冲代表区委巡察组向区妇联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鲁丽霞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30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区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办法(试行)》,把握政治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四个落实”情况,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建工作责任制特别是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责任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责任情况,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周云冲指出,近年来,区妇联党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服务联系妇女,积极创建“巾帼示范”和“最美家庭”,开展“关爱母亲 诚爱助医”公益项目,大力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得到了全国妇联、省市妇联的肯定。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团结引领妇女群众方面,存在贯彻上级部署有偏差、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妇女“娘家人”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在党组向心力方面,存在议事规则不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意识形态引导不力等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管理要求不严格等问题;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方面,存在形式主义仍未杜绝、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够、财务支出不规范等问题。
周云冲提出整改意见:一是强化履职担当,当好妇女“娘家人”;二是增强党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实效性。
周云冲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巡察发现的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区妇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鲁丽霞表示,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区妇联党组诚恳接受、全面认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巡察反馈意见。全会上下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内在原因;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迅速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对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归类,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反馈的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三是抓好举一反三,增强巡察成果运用和转化。充分用好用活巡察成果,做到以巡察成果转化为发展动力,推进区妇联工作。四是强化履职明责,确保妇联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持把整改与妇联业务、日常管理相结合,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完善工作措施,让整改成效在各项工作中见效。
区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组组长、区妇联党组领导班子出席会议;区妇联党组部室负责同志、近三年退休科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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