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20年6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毛建东组长代表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周云冲主任代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讲话提要求,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沈明智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30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区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办法(试行)》,把握政治定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毛建东组长指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总揽全局、履职尽责存在短板方面,主要表现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落差,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有欠缺,履职尽责有短腿;二是党建基础工作不够牢固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民主生活会氛围不浓,组织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党员发展重视程度不够,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员积分考核结果上墙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不实,党支部选举不够规范;三是队伍建设不够重视方面,主要表现为激励导向作用不明显,国有企业人员招聘不规范;四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方面,主要表现为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自觉,“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民主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文书工作不够规范;五是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还有差距方面,主要表现为违规发放奖金,“三公经费”管理不够规范,执行《大丰区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管理办法》不够严格,采购程序履行不到位,节约意识不强,参加非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社会培训过多,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毛建东组长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要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二要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三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周云冲主任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政治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一要压实主任责任,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二要狠抓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三要切实做好规定动作,客观真实反映巡察问题整改情况。
沈明智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严肃中肯、实事求是,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具体、务实有用,地方金融监管局全盘接受、坚决整改。局党组将按照要求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搭班建制、拿出方案,按时按序、保质保量、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分类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闭环销号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在优化融资服务、推动上市挂牌、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工作方面,一手抓巡察整改、一手抓工作推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区金融工作取得新成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金融力量。
区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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