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巡视巡察>整改>详细内容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时间:2019-10-24 16:32:29 点击: 【字体: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进行了巡察。5月24日向区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不,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主要做法

1.增强政治自觉,夯实整改责任。局党委积极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5月24日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当天连续召开了党委扩大会和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对反馈意见分类疏理、建立台账,形成了“党委书记牵头抓总、党委成员分头推进、责任单位全力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

2.精心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局党委加班加点专题讨论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7大类16个方面59条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措施95条,做到逐级明确、逐人明责。先后向区纪委和区委巡察办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头等大事来抓,全面传导“两个责任”压力。

3.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局党委先后召开中心组学习会6次,局党委及扩大会6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11次,对59个问题涉及的政策规定和党纪条规逐条逐篇学习制定整改措施。局党委及下属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教育26次,确保解决问题不敷衍、整改提高有成效。

4.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督导检查。局党委把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系统施策、齐头并进。坚持责任到人、跟踪问效,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

5.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常态长效。局党委及时修订完善党委会议议事制度、局务会议议事制度、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14项,制定《2019年小区创建文明城市考核方案》、《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工地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关于在全区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盐城市大丰区住建领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区住建领域2019年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9年全区房地产领域开发经营行为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实施方案和办法17个,规范行业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的59条问题,通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通过整改,局党委的核心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党内政治生活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民生住建”机关服务品牌影响力不断凸显。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

(1)针对“局党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力,未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落实政策措施,工作推进不快,未按要求完成2018年14个集中居住点的目标建设任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着力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最新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方案,确保上级要求在住建系统得到全面落实;突出城市经济、盐丰一体化、城乡一体化重点,坚持老城改造与新城建设同步,高起点规划城市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2018年14个农村集中居住点一期工程建设,目前房屋和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组织架构。区农房办下设十个工作组,即综合组、规划设计组、政策支持组、建设管理组、产业发展指导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组、社会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指导组、基层党建指导组、宣传组、督查组,压实各小组牵头部门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制定出台《盐城市大丰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补助办法》(大发〔2019〕42号)。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8月底前报批完成,9月15日前进入省自然资源厅规划数据库,为农房改善提供规划支撑。抓紧完成“一镇十村”示范建设,9月底主体竣工。突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以上问题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人:管宏贵、韩雪梅、曹红兵。

(2)针对“人防地下指挥所、疏散基地建设滞后,推进速度不快,省市人防十三五规划要求2017年启动地下指挥所选择和完成3个疏散基地建设,仅完成东郊公园疏散基地1个”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8月1日,省人防办下达关于盐城市大丰区人防指挥所选址的批复(苏防复〔2019〕25号),原则同意我区人防基本指挥所项目选址专家意见。我局成立人防基本指挥所等重点项目工作小组,2019年完成人防基本指挥所、避难场所、疏散基地、防空林立项、可研、设计、招标等手续办理,2020年上半年开工。

以上问题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惠民、单启明、唐文、朱晓东、康仕卉、杜小燕、王伟。

(3)针对“下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进缓慢,缺乏企业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改型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7月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批准实施,加快改革转型步伐,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振城公司、规划设计院、规划测绘院、拆迁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外出管理制度等,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以上问题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责任人:仇宏伟、肖红屯、王斌、季明根、刘东亚、单启明、丁军、邵风波。

(4)针对“个别下属企业收入单一,入不敷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评估公司已注销,人员已分流到规划设计院、规划测绘院,做好人员分流后的相关工作,确保稳定。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王斌、单启明、邵风波、施扬。

(5)针对“城投公司债务规模大,主营项目收益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城建公司在入股大丰农商银行、中韩产业园投资公司的基础上,继续开拓金融业务,已投资1.2亿元入股盐城农商行,以期获得长期、稳定的分红收益和股值溢价收益。水韵龙湾城市森林公园项目运营一年,收入近700万元,开拓经营性项目。振城公司投资1.825亿元摘牌法院北侧地块安置小区建设用地,今年10月份开工建设。加快推进白驹狮子口八路军、新四军会师纪念馆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运营,增加旅游收入。同时,扩大经营范围,依托泽城公司开展贸易业务,今年上半年贸易额达10.1亿元。与大丰华润燃气公司合资建设天然气(LNG)储备站项目,配套开展天然气贸易业务。

以上问题计划于2020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仇宏伟、季明根、陆杰、李阳、唐文。

(6)针对“局系统整体政治意识不强,谈话普遍不愿讲问题。‘退二线’干部不正常上班,以对单位现有情况不熟悉为由不愿谈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系统党员干部和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通过集体谈话的形式对质安站不愿谈问题的人员进行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要求做到对党忠诚,绝不隐瞒,做到正视存在问题、认真排查问题,积极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对退岗老同志的管理,坚持因人施任,提供发挥作用平台。为退二线领导安排合适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参加学习培训、实地调研、党日活动等方式,提高退二线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退二线”干部的日常管理。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王政、刘宾、丁志康、王海波、韦明。

2、关于“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依法履职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7)针对“少数行业管理秩序混乱,部分机构以安全检查代替行业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行业管理,对管辖范围内行业全面检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合规意识,营造健康良好的行业秩序。整顿造价、施工、监理、拆迁等行业借资质的行为,强化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源头管控,与区行政审批局招标办联动,在招标时对资质进行动态核查管理,对不符合条件进行限制准入。加强行业监管,项目开工前联合区行政审批局进行联合踏勘,对项目管理班子施工、监理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是否与备案人员一致;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核查,对不在岗的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加强失信惩戒,对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将录入到盐城建筑企业信用平台。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王政、肖红屯、王斌、陈忠、刘启明。

(8)针对“全区近30家燃气供应点无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存在安全隐患。个别行政性审查职能交由私营企业负责,形成行业垄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燃气行业市场管理,对各镇31个无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进行检查,立即发放停止经营通知书,7月29日将31个点移交城管局进行查处,8月9日对各镇、街道、园区发函要求协同查处,履行属地职责,并督促属地各点办理经营许可证。二是放开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市场,吾悦广场项目由丹阳市施工图审查进行审图。通过提高市场竞争,倒逼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王政、王斌、陈忠、刘启明。

(9)针对“少数项目规划验收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能和人员编制已划归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我局自身进一步举一反三,强化行业监管措施,对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验收严格把关,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可靠。认真执行巿、区、局会办的过渡时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程序,和消防大队密切配合、互相沟通。设计审查类的目前先委托我区审图中心技术审查和专家组会审,我局出具消防审查意见书。消防验收严格按照《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组织各责任主体共同验收。待省市有关实施细则出台后我们将严格遵照执行。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王政、王海波、韦明。

(10)针对“重点工程建设矛盾协调不力,部分工程施工进度不快”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重新梳理,对照相关规定,在项目现场成立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每个项目配备一名中层干部管理,在项目现场建立临时党支部,靠前指挥,贴近一线解决问题,有力解决工程进度不快的问题。校园路、人民北路截污控源工程已竣工,工农路、沿滨苑、鸿基新村等截污控源工程已达时序进度。

以上问题计划于2019年11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王斌、葛剑、施一峰。

(11)针对“违章建筑拆除不力,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查处职能和人员编制整体划归区城市管理局。对照行业职能,重点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巡查,加大宣传力度,发现小区业主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不听劝阻、野蛮施工的及时报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吴琛琛、刘慧慧。

(12)针对“拆迁过渡用房疏于管理,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有公房重点清理楼道杂物、消防安全通道杂物,杜绝电线私拉乱接,确保安全通道畅通;二是对所有公房住户进行安全宣传,采取工作人员上门检查与住户自查相结合,对发现的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与住户签订安全协议书;三是检查公房消防设施,对过期的灭火器及不合格的消防主设施进行更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四是加强拆迁事务所拆迁过渡房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五是选址新建拆迁安置过渡房。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肖红屯、丁军、张艮飞、李萍、谢冬。

(13)针对“部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反复性大,有薄弱环节和回潮反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4月29日印发《2019年全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大建〔2019〕57号),全体监督人员按方案要求对在建工地做好跟踪落实,形成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遏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重点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企业在各建筑工地设置美观整洁、高度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装卸物料时采取喷水、遮挡等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配置车辆冲洗设施,裸露地面采取硬化、临时绿化、防尘网覆盖等防扬尘处理措施。同时,加大智慧工地的投入力度,通过智能化、科技化和“互联网+”等手段,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王政、王海波、韦明。

(14)针对“个别项目建设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现象,后期手续办理矛盾重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对重大项目坚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防空地下室建筑平面设计审查和验收、项目报建、市场准入等各项服务上,实施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构建项目服务的快速通道。二是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全力以赴支持项目建设,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手续办理和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杜绝工程项目先上车后买票现象。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树立为重大项目做好服务和监督的理念,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跟踪服务。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仇宏伟、王政、王斌、陆杰、王海波、葛剑。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牢靠,群众观念不强”问题的整改。

(15)针对“对群众反映问题应对不及时、处理不恰当,信访举报多发。个别干部职工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不重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信访文书实行“四审核、一介入”制度,即责任科室负责人审核、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信访局复查科审核、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对能化解的信访事项力争化解到位。二是强化对职工工作责任意识的教育,完善内部考核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失职追责。已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诫勉谈话教育。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肖红屯、丁志康、吴琛琛。

(16)针对“对农民工关怀不够,行业监督流于形式,施工方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行业监管,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推进农民工资实名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实行农民工保证金制度,落实专款专账户、专款专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定其市场信用度的主要依据,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督促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资金及时解决,对拒不解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给予从严处理。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由施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银行卡,按月考核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银行发放。农民工由拿“年薪”变成拿“月薪”,并得到及时发放。截止目前,全区在建项目已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的建筑施工企业125家,开设农民工工资银行专户125个,发放工资金额3843.4万元。同时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农民工来信来访,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查”。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王政、王斌、刘启明、宋爱祥。

(17)针对“经济适用住房实施缺乏操作细则,审核把关不严,执行有偏差,接受申请过程中服务态度欠佳,对受理条件、政策宣传解释不够,多次发生争执”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新就业大学生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实施细则,对申请条件进行限制,增加新就业大学生工作年限要求,对有住房的人员增加限制性条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以上问题计划于2019年10月整改完成,责任人:肖红屯、沙春生、丁鹤翎。

(18)针对“物管工作流于形式,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了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城市考核方案和大丰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综合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奖惩措施。通过周周抽查、月月巡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强化服务,持续开展月观摩活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互相观摩学习,点评各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布置细化工作安排,促使各小区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措施,全面提升物业工作水平。加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对申报对象的申请及时受理和办理,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群众满意度。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吴琛琛、刘慧慧、江苏。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9)针对“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照本宣科多、联系实际研讨交流少,以工作例会、业务会议、党总支会议代替学习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不深入,班子成员忙于事务性工作,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不能入脑入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联系住建系统实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准备专门学习记录本翔实记录学习过程。二是高度重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完善住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使班子成员学习做到入脑入心。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20)针对“应知应会知识知晓率不高,有的党员一问三不知。少数党员干部撰写专题教育心得体会,未能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存在网上下载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理论修养和政治觉悟,强化学习,提高应知应会知识晓率。二是组织开展各类交流研讨活动,深化对理论学习的认识,坚决杜绝抄袭网上文章等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充分利用“星期六党校”等活动,开展专题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2、关于“意识形态不牢固”问题的整改。

(21)针对“党委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未出台过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意见。网络舆情处置机制不够完善,存在不敢发声、不会发声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根据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部署落实住建系统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出台盐城市大丰区住建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二是建立健全住建局重大舆情应急处理预案,主动发声;高度关注涉及住建系统的舆情及群访信息,及时予以化解。三是邀请区委宣传部相关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网络舆情处置的能力,彻底解决“不敢发声、不会发声”的问题。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22)整改内容:针对“部分职工思想意识有偏差,对组织安排挑肥拣瘦。个别职工对党委决定不服从,我行我素。对职工管理不力,存在‘老好人’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原执法大队借用环卫处的7名职工加强管理,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二是开展职工道德素质教育,督促个别未到岗的职工及时谈话教育,督促其到岗。三是加大对职工的管理教育力度,对巡察组提出的1名擅自离岗的人员与人社局加强对接,提出解决方案。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23)针对“热衷参与社会机构培训,参加组织培训不积极”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党委要求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培训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的归属感。规范教育培训方式,进一步明确教育培训的程序,不得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任何培训活动。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肖红屯、丁志康、朱霞、沙春生。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业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24)针对“存在业务、党建‘两张皮’现象,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增加党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党组织工作责任清单;每年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少于4次,年底进行党建专项述职,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对下属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检查。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25)针对“有以局务会代替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情况。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没有使用专用记录本。党委会与局务会共用一本记录本,且字迹潦草,难以识别”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委会议事制度,党委会和局务会研究事项分开制订会议方案,分开记录。二是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使用专门记录本;详细记录党委研究讨论过程,每位班子成员发言体现纪实性。做好党委讨论任免干部会议纪录和干部选任全程实录,认真书写。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26)针对“下属支部发展党员流程不熟,程序欠缺,资料不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不细不实,存在失联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下属支部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让其熟悉发展党员流程和材料完备。二是对党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失联党员加强查找,已联系上的失联党员落实组织关系所属支部。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启明。

2、关于“组织建设欠账较多”问题的整改。

(27)针对“党委下辖28个党支部,对下属支部督促指导不力,管理松懈。9个党支部多年未换届。直接任命支部书记,不履行选举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形成健康向上的组织生活氛围。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党组织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加大对下辖党支部,特别是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走出去等方式,不断拓宽非公企业党务干部的思路;以房屋征收、物业等行业为主体,成立行业党建支部,强化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二是督促党委下属党支部按时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三是严格履行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28)针对“14个企业支部长期不开展党组织活动,无活动记录台账。个别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未及时撤销。党员缴纳党费不及时、不足额,一年一缴比较普遍,个别支部党员未缴纳党费。个别支部党费由单位账户先行垫交,后个人再补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改制企业和国有企业支部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健全活动记录和台账。二是对人数不足3人的4个企业党支部及时撤销,党员并入联合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三是督促下属支部及时缴纳党费,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四是督促人防办支部按时缴纳党费,并及时解缴区委组织部指定账户。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蔡惠民、丁志康、朱晓东。

(29)针对“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不执行规定动作,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30)针对“党委对下属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要求不高,检查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下属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的督查和指导,确保组织生活会正常开展,并能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肖红屯、王斌、陈忠、丁军。

3、关于“干部使用管理问题丛生”问题的整改。

(3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股级干部任用无民主推荐、讨论记录等台账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提拔任用干部时,规范执行动议、职位确认、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酝酿、讨论决定、上报审核、任前公示等程序;坚持干部选拔全过程纪实留痕,做好材料归档工作。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确保材料齐全完整。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录制度规定,做到所有股级干部任用民主推荐,讨论记录等台帐资料健全。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32)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现象普遍存在。混岗任用现象突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借用企业人员和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偏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二是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研究,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管理力度,逐步解决混编混岗现象;梳理下属单位自设岗位的情况,逐步化解此类问题;通过机构改革解决混岗任用的问题,逐步解决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借用企业人员和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偏多的问题。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33)针对“一些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长期不交流。中层股级干部52周岁后让岗不正常上班。返聘退休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则上在同一岗位连续任正职5年以上或在同一科室连续任正副职8年以上的,实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交流,防范廉政风险。二是督促中层股级干部52周岁让岗干部正常上班。三是及时与1名返聘退休干部谈话,予以解聘。

以上问题计划于2019年9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朱霞、刘忆源。

(34)针对“科级干部在社团兼职未按规定报批备案”的问题。

进一步排查企业、社团兼职人员,对确需在社团兼职的按组织程序报备,同时确保兼职人员兼职不取酬。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朱霞、刘忆源。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八项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5)针对“公务接待中存在无公函、无审批单、无清单现象普遍。酒水采购次数较多,费用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流程,制定下发区住建局《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三单一函”等要求,杜绝违规用烟用酒、公款赠送礼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规范接待制度,除外事接待外,一律不上酒水,不采购酒水。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36)针对“公车管理混乱,部分下属公司车辆被局机关长期使用。车辆维修无明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区住建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定期对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建立健全用车报备和监督措施。对违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对出现违规使用公车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车辆管理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执纪监督。二是对维修车辆规范经费使用,做好明细资料。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37)针对“有公务出差住宿超标准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对国有企业人员公务出差住宿超标现象进行整改。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仇宏伟、季明根、陆杰。

(38)针对“招待存在香烟支出。大额购买茶叶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上级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对下属国有集体企业的监督检查,杜绝公款购买香烟、酒等问题。业务招待不允许有香烟支出,对评估公司香烟支出的问题进行批评。二是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使用,杜绝违规报支等现象,规范机关接待行为,杜绝大额购买茶叶的现象。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惠民、王斌、康仕卉、施扬。

2、关于“纠正‘四风’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39)针对“各职能科室整体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进取拼搏精神。明确争先创优目标,制订考核办法,鼓励机关职能科室争先创优,激发干部敢于争先的激情和追求,瞄准全国、全省、全区住建领域的先进,负重奋进、敢于争先。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干事创业的激情,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40)针对“城市精细化建设、棚户区改造、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等方面与周边地区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十没有”“二十有”标准,制定加强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的措施,着力优化城市功能品质。以国内外先进城市为标杆,以城市精细化建设为主线,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服务职能,提升管理质效,全力为市民群众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推进棚户区改造,提高群众居住质量,优化人居环境。提请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下达2019年大丰城区房屋征收搬迁计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38号),将年初20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搬迁计划调整为42.5万平方米。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农民新建集中居住点和改善提升点建设,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管宏贵、肖红屯、王斌、韩雪梅、葛剑、沙春生、唐阿芹。

(41)针对“进村入户、帮扶群众工作流于形式,解决实际问题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到新丰镇长坍、鼎丰、五丰、腰港、引水、沙港等村,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围绕了解民情民意、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等重点,通过开展进村入户活动,使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全面了解掌握农村住房的实际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推进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办法和措施,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房改善等方面的投入和服务,大力开展送信息、送服务、送帮扶资金等活动,帮扶困难群众,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仇宏伟、王政、陶正明、管宏贵、刘宾、蔡惠民、肖红屯、王斌。

(42)针对“部分科室存在官僚主义”的问题。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官僚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现,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前阶段自查的基础上,既紧盯老问题,又关注新动向,再次梳理查摆个性问题,抓住要害,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聚焦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组织学习、深入查摆问题。对于问题集中的部位要进行重点、专项整治整改,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从根子上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清单,推动标本兼治。加强对质安站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切实做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杜绝服务对象专车接送的现象。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王政、丁志康、王海波、韦明。

(43)针对“无考勤奖惩制度,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机关考勤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注重检查考核。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带孩子到办公场所;严禁下棋、打牌,严禁无故串岗,严禁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杜绝迟到早退现象的发生。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规矩意识树立不牢固”问题的整改。

(44)针对“对抓早抓小没有形成常态,对重点岗位缺乏监督,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放松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逢节必查、抓早抓小,每个节日都下发一个通知、开展一次检查、发出一批通报,做到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必查,抓实日常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立足于抓小抓早,对重点岗位的人员加强监督,形成常态化管理的机制。特别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加强管理。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45)针对“个别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弱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整改情况: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尺,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国法上不踩红线。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46)针对“部分领导干部职工违规挂证取酬、领取资质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树立和强化国家公职人员挺纪在前、廉洁从政的意识和信念,在全系统开展职称、职业资格违规挂靠取酬专项清理行动,解决违规挂证取酬、领取资质补助的问题。2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违规挂证取酬,退费5000元。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47)针对“财务报销附件不全,办公用品支出无明细。财务审核不严,有夹报夹支现象。违反财务核算规定,超前列支未发生的费用。部分报销表费用支出不明,无当事人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做好办公用品支出有明细。二是严格财务审核制度,杜决夹报夹支的现象。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对长期未进行审计的部门、单位迅速组织审计。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朱霞、刘忆源。

(48)针对“下属公司存在重复发放福利补助现象。以现金形式发放工会、福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住多数相结合,对党员领导干部以严的纪律要求约束,以严的纪律标尺衡量。纠正振城公司重复发放通讯费、加班费等福利补助问题。二是坚持日常管理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扎实开展执行八项规定专项检查。纠正规划设计院现金发放工会费和局机关现金发放“三八”慰问金的问题。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王斌、肖红屯、朱霞、刘启明、刘东亚。

3.关于“内部监管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49)针对“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不健全,重点项目没有搭建管理班子,管理力量薄弱。工程审计过程不跟踪,全权放手。工程履约保证金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工程前期规划随意,存在增项数额较大未重新招投标现象。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处健全工程现场管理制度,搭建项目管理班子,加强一线管理力量。二是督促振城公司做好工程履约保证金制度执行,对工程项目实行过程跟踪审计监督。三是加强振城公司项目招标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增项。四是严格财务管理规定,完善付款审批流程,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杜决提前支付工程款的现象。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王斌、肖红屯、葛剑、刘东亚。

(50)针对“对协会资金管理松散,结余会费上缴未审计。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部分设备未登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对“三公”费用严格管理。二是加强协会资金管理,结余会费严格进行审计。三是强化固定资产监管,确保用途可控。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好设备的采购和使用登记工作。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朱霞、刘忆源。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51)针对“党委主体责任没有认真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缺乏具体举措”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增强局党委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局党委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4次,确保有计划、有落实;通过会议、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传导责任压力;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明确具体措施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5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职留痕管理不够,局党委材料部分缺失,下属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台账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职的留痕管理,健全相关资料台账。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53)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下属单位和分管科室负责人未正常组织专题廉政谈话”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将督查工作常态化,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对违纪违规现象动辄则咎,敢于动真碰硬。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54)针对“对重要岗位违纪人员未作调整,警示教育震慑作用难以彰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度,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宣教的实效性。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创新开展活动让党员干部将法律、纪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让廉洁自律意识在心底扎根。加强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

以上问题计划于2019年9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2.关于“廉政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5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学习教育活动针对性不强,组织廉政教育专题活动缺乏主动性。自排廉政风险点共235个,降风险排查流于形式、浮于纸面,缺乏实际举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意识,通过自己查、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方式,梳理查找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明确岗位职权职责和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建立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认识水平;深入排查建设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确保无死角、不遗漏。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学习教育活动计划,增强廉政教育专题活动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四是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意识,通过自己查、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方式,梳理查找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明确岗位职权职责和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建立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认识水平;深入排查建设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确保无死角、不遗漏。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56)针对“对廉政风险较高岗位缺乏监管,个别部门有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所有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对各个廉政风险点进行回头看,逐一排查,落实整改,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的各项规定,处理好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杜绝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现象。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王政、刘宾、丁志康、王海波。

(57)针对“重点领域监管存在漏洞,人防办对人防车位事中事后监管不力,个别小区人防工程不合格,部分小区人防车位被开发商私自出售”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人防车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人防工程验收,杜绝小区人防车位被开发商私自出售的问题。人防工程项目监督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后期管理有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没有物业的委托社区管理。

以上问题计划于2019年10月整改完成,责任人:蔡惠民、朱晓东、康仕卉。

(七)在落实巡视整改方面

(58)针对“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污水管网的接网率不高’问题,只是被动的将整改责任交给各镇和板块,缺乏跟踪督促,导致各镇和各板块推进不平衡,草堰镇、白驹镇、小海镇等8个乡镇建设滞后,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巡视巡察整改落实问题,进一步排查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污水管网的接网率不高”涉及的问题清单,结合本轮对我局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局党委牢牢扛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不断深化拓展巡察成果。拟定城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方案和城镇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方案。持续加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力度推进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非化工工业集中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等排水单位十个必接提高污水集中处理能力。2019年上半年完成集镇污水管网铺设21公里,达到时序进度。

以上问题计划于2020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王斌、葛剑、施一峰。

(59)针对“清理干部兼职问题存在形式整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兼职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杜绝事业单位干部在国有企业兼职的问题。

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7月整改完成,责任人:刘宾、丁志康、刘忆源。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区委的具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发挥党的核心作用,持续在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上发力,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果,积极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抓好整改后续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学习《中共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从严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各项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整改成果转化运用,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全区住建事业科学发展上来,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