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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时间:2020-03-17 17:12:03 点击: 【字体: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3日至8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区委进行了巡察。9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团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团区委抓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行动自觉。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抓紧抓好。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坚持每周工作例会上专题研讨巡察整改推进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抓整改落实的努力方向和紧迫性,切实提高了机关各部室抓整改的政治站位,强化了政治担当。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团区委党支部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团区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冯雨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30个问题制定59项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措施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将整改任务落到底、落具体。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有的放矢。团区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督办,牵头负责17项具体任务,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团区委副书记也按照职责分工牵头部门整改工作,制定《团区委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同时,团区委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听取责任人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中央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7·2”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透彻。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了《关于加强团干部学习常态化的意见》,精心组织、多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做到真信真懂真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第二次团干培训班。二是制定了《全区各级团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关于加强思想引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和团员青年的理论武装,多次组织召开相关专题学习会,如学习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相关全会精神及思想宣传文化工作重要部署。三是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扎实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7·2”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相关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讲话。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韦  璇

责任部门:宣传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在团的十八大提出的脱贫攻坚青春建功行动和动员青年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方面尚未有明显建树。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一线青年榜样选树力度,扩大宣传面、影响力,发挥示范性带动作用。通过青春故事分享会、青年人才论坛等形式将身边青年故事传播到青年身边,掀起学榜样、学典型、学好青年的良好氛围。二是每年配备一定比例的苏北计划志愿者到镇村等助力脱贫攻坚的一线参与志愿服务,积极对接南京林业大学团组织来丰参与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社会实践活动。今年超半数的苏北计划志愿者在镇村一线参与志愿服务。三是积极动员全区青年社会志愿者参与“蓝天碧水”保卫战。不断深化省级试点项目“保护母亲河”主题活动内涵,截至目前,已开展主题活动60余场,参与志愿者2000余人次;开展“美丽中国 青春大丰行动”主题活动,带动近10个社会组织1200余青少年志愿者投身环境保护。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张源倍

责任部门:青发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3日

(3)    对青年创新创业在政策系统性宣传和持续深入引导上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组织部人才科、人社系统、创业办等部门,将人才引进、鼓励双创政策汇编成册,利用线上线下平台进行系统宣传。二是充分利用团系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平台、创业贷款等优质资源,鼓励发动更多青年投身双创大潮。今年推荐杨晓成参加市青年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三是联合农业银行推出“新农菁英贷”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动农村青年能创业、创成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杜  荧

责任部门:青发部、青年联合会秘书处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

(4)落实群团改革精神不到位,虽然配备了“专挂兼”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但是“挂兼”干部优势发挥不够,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年度班子分工文件中明确挂兼职副书记分管工作内容。二是提高挂兼职团干在团系统培训中的参训率。今年已举办2场全区基层团干培训班,覆盖全区近400个基层团组织。三是优化了工作考核机制,增加青年、基层评价的比重,利用座谈、访谈等方式,倾听基层团员青年的意见,作为挂兼职团干部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1日

2.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还有欠缺。

(5)班子民主决策过程讨论不充分,重要议题没有及时形成会议纪要,议大事的程序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团区委机关工作制度》,规范了议大事的程序,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人事安排、提请会办事项、组织生活、党员发展等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或班子会决定,充分发挥民主决策机制。二是提高办公室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执行会议记录的要求。明确所有会务安排均由办公室负责,所有会议均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重点议题需形成会议纪要。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张源倍

责任部门:综合部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0日

(6)对团建工作业务指导不到位,基层团干部团建业务不熟,基层团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的八项规定》,制定了《团区委大走访“解问题、转作风、提‘四力’”重点联系挂钩服务点分工表》,明确团区委全体同志带头深入基层,联系基层组织、青年,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印发并执行《推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基层团支部团青工作标准化建设和创一流团组织对标管理,强化对团干部的培训,每年度安排基层团干部2轮培训,逢训必考,推动学用结合。今年已开展2次基层团干部培训班,并组织团干业务知识测试,提高了基层团干部的业务能力。三是创新奖励激励制度,完善并执行《大丰区团费奖励激励制度(试行)》,激励基层团干形成“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计划明年2月份确定上年度星级团支部,并根据文件要求落实奖励激励政策。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2日

(7)青年联合会没有发挥出凝聚青年的强大向心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大丰区青年联合会界别组工作制度》、《大丰区青年联合会委员履职规范》、《大丰区青年联合会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探索在各界别组内实行轮值组长制度,严格执行青联委员进入和退出机制,确保青联委员队伍的纯洁性。二是通过“走进四大经济”、接轨上海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系列活动发挥好青联组织的影响力、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加强宣传,扩大青联组织的影响力,特别是对优秀青联委员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等。推出12期优秀青联委员风采录,在各界别组树立青年先进典型,阅读量累计5千余次。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杜  荧

责任部门:青年联合会秘书处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0日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思想理论武装不到位。

(8)未能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中心组学习管理的文件精神,未严格按年度计划进行学习,学习安排比较随意,学习内容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坚决认真落实好上级党委关于加强中心组学习管理的文件精神,根据我委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团区委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年度学习计划,结合上级党组织相关部署安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要求及每月20日党员活动日安排,严格按计划执行开展相关学习活动。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0日

(9)政治理论学习有时走过场,多是照本宣科,入脑入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好《团区委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利用会议、党员活动日等班子成员带领学习中央精神和省市区重要决策部署时,要求每名党员干部联系自己的条线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并做好记录。二是每半年开展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测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预计于本月下旬开展一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0日

(10)两学一做学习笔记不全,专题教育心得体会内容空泛。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及时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并开展优秀学习笔记评比活动。党支部书记对主题教育等学习笔记不定期督查,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已于10月中旬开展过一次,预计于主题教育结束后再开展一次。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0日

2.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

(11)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2017年以来,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好《团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团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已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开展了一次关于思想宣传文化工作的专题会议,并利用团干培训班机会向全区各级团组织负责人传达上级关于思想宣传文化工作方面的最新指示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截止目前已开展1次意识形态知识专题学习活动。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韦  璇

责任部门:宣传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

 (12)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创新不够,选树的团员青年先进典型未能在青年群体中充分发挥榜样带动作用,激励青年发挥正能量方面亮点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学习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所有团组织的活动体现思想引领的价值。二是丰富青年榜样宣传形式,结合现场交流、故事分享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榜样带动作用,开展了如优秀青联委员事迹宣传、革命烈士事迹宣传、希望工程青春人物故事宣传等系列榜样宣传活动。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韦  璇

责任部门:宣传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

(13)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用微信、微博、青年之声等载体开展政治理论宣传方面不够主动敏锐。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相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宣传,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对相关政治理论的敏感度,截止目前宣传了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等重要精神。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韦  璇

责任部门:宣传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机关党支部建设偏弱

(14)党务干部业务知识不精,未及时按程序开展支部换届工作,2017年部分干部交流后,支委会成员未及时调整补充。

整改情况:一是配备了专职党务工作者,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党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区委及上级部门的党务知识培训。积极与主管单位、党务工作先进单位主动学习工作方法。党务工作者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业务自学。二是按程序选举了支部委员会,积极发挥好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在机关党支部建设方面的作用。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5日

(15)支委会未正常召开,有时以学习会替代;支委会记录不全面不规范,内容简单,具体时间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并制定了《团区委党支部党内生活制度执行方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安排专人做好“三会一课”记录,记录由支部书记不定期督查,及时整改不足。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5日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6)组织生活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缺失,班子民主生活会未有互相批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过好组织生活会,并做好相关记录,按照相关要求,于本月中旬开展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并做好结果存档及运用。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

(17)支部书记未坚持带头上党课,以学习理论文章为主要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执行《科级领导干部成员讲专题党课计划安排表》,由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4次专题党课。二是增加集中学习研讨、学习报告会、个人自学自觉撰写读书心得或笔记等形式,深化理论学习成效。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0日

(18)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党员活动日成为党员学习日。

整改情况:每月20日做好上级党组织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知识竞赛、读书分享、诵读会、到党性教育基地实地学习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9)公务接待审批滞后、陪餐人数控制不严、工作餐没有审批手续及清单明细。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财务工作人员主动对接区纪委、区财政相关部门,学习了公务接待、财务报批等方面工作要求,增强了业务知识能力。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团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明确公务接待执行清单制,接待清单应列明接待对象、公务内容、接待场所和费用等情况;公务接待实行审批制,日常公务接待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节假日期间的公务接待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由分管负责人不定期抽查督查。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张源倍

责任部门:综合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0日

 (20)厉行勤俭节约意识有待加强,日常办公开支预算规划不紧,一些简单办公材料的打印不能亲力亲为,造成不必要的文印费开支。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团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明确严格执行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和报废年限,不得借办公场所搬迁或会议、培训之机购置更新办公设备,财政不安排设备更新经费;不得提前报废更新办公设备。机关设备购置及日常办公用品购买,由办公室汇总提出申请,经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购买,属于固定资产的列入固定资产管理。机关各部门应控制文印办公开销,秉持节约原则,凡是日常办公文件打印量不超过10份的或者50页纸的,都应自行使用办公室打印机打印装订,文印办公费用清单应每季度报主要领导审核。二是强化厉行节俭节约意识,由分管负责人不定期抽查督查,对存在办公开支上铺张浪费的行为在支部大会上通报批评。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张源倍

责任部门:综合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0日

2.形式主义问题还未根治

(21)日常工作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开展有针对性地督促检查,把“想到”当做“做到”,制定计划虽然周密,但是一抓到底的力度不够,造成客观上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及反“四风”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到为基层松绑减负。二是制定工作督查机制,树牢“一抓到底”的工作意识,确保既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有声有色。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30日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纪律规矩意识不强。

(22)一度时期未按“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主要负责人直接签批发票。

整改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团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内容,明确报销时由经办人员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副书记审批。坚决贯彻执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的“四不直接分管”制度。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0日

(23)“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留痕”不多。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并做好记录。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

2.机关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

(24)机关收发文件制度执行不严格,发文登记混乱,归档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建立收发文电子档案,接收上级文件及上级工作部署,由办公室书面报书记签发,并送达相关工作人员;各条线发文需按要求填写发文稿纸送至书记签发后,由办公室按要求编号、印发、归档。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张源倍

责任部门:综合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0日

(25)工作交接制度不规范,人员职务发生变动后,有的条块工作长时间不交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交接范围和程序。二是明确规定因人员岗位变动,需在半个月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办公用品、相关工作联络群和条线通讯录等,形成交接目录,并签字确认,因交接不利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张源倍

责任部门:综合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0日

(26)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严格,有好人主义思想,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内勤管理制度,抓好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二是加大对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从严处理。明确因公因事请假,填写请假登记表(见附件一),半天的报副书记审批,1天及以上的报书记审批;工作日或节假日离开盐城范围的需向书记报告;休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未及时销假或超过请假时限的,均按旷工论处。

责任领导:朱一鸣

责 任 人:张源倍

责任部门:综合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0日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

(27)近三年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未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足于应对上级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团区委领导班子分工》内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岗位责任分工。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敢抓敢管。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10日

(28)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廉政工作开展过度依赖派驻纪检组,平时谈心谈话提醒少,未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抓早抓小不够,长管长严态势未能形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内容,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年初已与各部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不定期对分管部室执行纪律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财务管理不规范。

(29)票据审核不严格,文印费具体材料条目未有当事人签字确认。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团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文印费用具体材料条目每月与文印室核对账单,且由经办人签字核实,建立原始凭证的多重复核制度,并定期开展内部自查。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

(30)团费没有收支账簿,专用账户长期冻结,团费收缴人员岗位变动时没有交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执行《盐城市大丰区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规定》、《大丰区团费奖励激励制度(试行)》,规范团费使用。二是设立专门账册,并安排专人管理,在《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机关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团费管理工作如何交接。

责任领导:陈晶晶

责 任 人:冯雨蓉

责任部门: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9年11月20日

三、巩固整改成效

一是树牢“四个意识”,自觉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是坚持持续发力,毫不松懈的推进持续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我委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持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官人、管权、管事。

三是着眼长远发展,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以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为指导,大抓基层基础、思想引领,为实现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这个目标,持续开展强基固本和伙伴关系“两大行动”,着力解决习总书记强调的共青团“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三个根本性问题。结合《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10大发展领域的工作要求,不断巩固主题教育和纪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以扎实举措、过硬作风、创新方式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跟党走、全心全意谋发展,在践行“两海两绿”、主攻“四大经济”、实施“六项工程”中站排头、当先锋,共同为大丰实现“两高”目标贡献青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15258;电子邮箱:DF68852000@163.com。

 

 

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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