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潘爱文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盐城市纪委镜鉴信息网消息,日前,经滨海县委批准,滨海县纪委对滨海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潘爱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潘爱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 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潘爱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潘爱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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