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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政府原副市长吴晓东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省纪委清风扬帆网 时间:2018-02-26 14:41:22 点击: 【字体:

日前,经中共盐城市委批准,盐城市纪委对东台市政府原副市长吴晓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吴晓东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吴晓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盐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晓东开除党籍处分,经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吴晓东简历

吴晓东,男,19711月出生,汉族,江苏省东台市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8月参加工作,1996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东台团市委副书记、东台市富东镇党委副书记、广山镇党委副书记、安丰镇党委副书记、唐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等职;20094月至20111月任富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11月至20121月任富安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21月至20128月任富安镇党委书记;20128月至20137月任东台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简称:东台沿海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港镇党委书记;20137月至20152月任东台沿海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港镇党委书记;20152月至20165月任东台沿海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65月至201611月任东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东台沿海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611月任东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712月,依法撤销东台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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