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制度意识深化责任落实 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质效
“经审查,你委报备的文件内容总体上合法合规,制定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但文件制定依据中没有体现《监察法实施条例》上位法规精神,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印发后,请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相关要求,于30日内报送市纪委监委备案……”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收到海州区纪委监委报备的《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后,围绕文件是否同党章、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符合制定权限和程序等方面进行政治性审查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同时对文件的准确规范表述等提出纠正意见。海州区纪委监委对照审查意见进行纠正修改并及时反馈结果,让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落到实处。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制度意识,坚持向上严格报备程序、向内严格审查环节、向下严格审查标准,推动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监督质效。
为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落实,重庆市长寿区纪委监委建立前置审核、双重把关、三方列席、每月报告、不定期抽查等闭环措施,明确规范性文件在提请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前,由办公室“文核”和法规研究室“法核”,实行“双把关”“双签字”,既考量政策措施是否适当等问题,也关注文件体例格式、表述是否规范等,全面审核文件的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纪委监委在全市选聘多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从法律专业角度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这份建议书对案发单位深层次问题分析得少,提得建议太宽泛,针对性不强……”近期,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纪委监委开展纪检监察建议书规范情况专项检查,通过评选、晾晒等方式,由委机关班子成员组成的评委会围绕建议书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发送建议的适时性、指出问题的精准性、提出建议的针对性和整改落实的成效性等方面,对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选荐的建议书进行评议,对未入选的建议书指出不足之处和改进方向。
为进一步增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可操作性,天津市纪委监委完善备案审查的标准和程序,优化审查处理方式和手段,针对报备的法规文件有无问题以及问题的轻重,分别采用直接通过、提出建议、告知、书面提醒、要求纠正等处理方式,坚持有错必纠,纠错恰当。同时,持续加大纪检监察系统法规业务培训力度,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培训会,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审理暨法规业务培训班,逐条讲解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等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及时纠正偏差,推动立规、备案工作规范化。
“近期,我们正研究制定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程(试行),对是否存在与上位规定不一致、不协调、不衔接的内容,拟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规程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吉林省通化市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该市纪委监委按照“谁起草、谁评估”原则,定期组织和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分析研判制度运行和执行情况,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上位规定协调一致、有效衔接。在此基础上,对近年来重点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梳理突出问题,督促各部门对照整改,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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