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面从严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
把全面从严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
——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一)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闭幕后,各地区各部门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
辽宁省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
11月2日,辽宁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部署学习贯彻意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丰富内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风反腐,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纪委常委会要把自己摆进去,从省纪委机关做起,带头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作出示范。(辽宁省纪委)
黑龙江省纪委:把维护党章党规党纪作为首要职责
10月30日上午,黑龙江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传达学习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扎实推进全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有力抓手,把维护党章党规党纪作为首要职责,坚持从严执纪,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实践好“四种形态”,充分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增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实际效果。要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把全会精神学深学透、用好用活,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六中全会部署要求上来。(黑龙江省纪委)
四川省纪委:以严格的纪律确保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0月31日,四川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主持会议。会议强调,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方向、把握政策、忠诚履职,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维护党章党规党纪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全会决策部署落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以严格的纪律确保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政治定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大局中去定位、谋划,巩固形成良好政治生态。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正人先正己,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健全内控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四川省纪委)
青海省纪委:把准则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
近日,青海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多杰热旦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要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紧紧围绕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部署要求,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成果,建立整治“四风”的常态长效机制,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要加强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纳入监督的重要内容,发挥“利剑”和“探头”作用,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完成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凝聚强大正能量。(青海省纪委)
驻安监总局纪检组: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充分发挥“探头”作用
11月3日下午,驻安监总局纪检组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对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把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同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起来,用好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准则》《条例》,督促总局党组及时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强化从严从紧的硬性约束。要把学习宣传六中全会精神与巡视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全会要求,以全会精神衡量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督促总局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自身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总局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的台阶。(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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