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财政部纪检组:从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加强对党委监督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提高财政系统纪检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驻财政部纪检组近日举办了全国财政纪检工作培训班。财政部各司局、部属事业单位、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各省(区、市)财政厅(局)从事纪检工作的210余人参加了培训。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莫建成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作专题辅导报告。
培训班从围绕财政工作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财政系统风清气正、创新干事的良好政治氛围出发,提出四点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财政纪检干部要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用好手中权力,杜绝滥用职权。纪检干部担负着党的纪律监督的政治责任,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突出重点,把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方面加强对党委(党组)的监督。从“四个意识”是否强化、组织观念是否到位、党内法规执行是否到位三个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的监督。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查严处。强化警示教育,在全体党员中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把握和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财政纪检干部要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基本内涵。深刻学习领会“四种形态”提供的科学的执纪标准和处置方式,依靠前三种形态的效果,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实硬,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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