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2016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江苏省委日前启动2016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省委常委带队组成9个检查考核组,对13个设区市和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商务厅等5个省级部门重点检查考核。
今年更加突出对“两个责任”落实尤其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被列入重点检查考核的单位要向省检查考核组报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作述责述廉报告。其它单位也必须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和省委“两个责任”意见的要求,提交“双报告”。
检查考核内容涵盖9个方面: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情况;坚持正风肃纪,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坚持标本兼治,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情况;加强党内监督,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情况;对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本地区开展巡察工作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除了自查,还要认真做好对下一级党委(党组)的检查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一级一级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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