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运用电子证据 查清违纪违法事实
《难以磨灭的“痕迹”——访电子证据专家刘品新》一文,从什么是电子证据、电子证据的特点、如何运用电子证据等方面对电子证据进行了深入解读,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察调查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电子证据在执法办案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职务犯罪案件调查中,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性,对电子数据的取证能有效扩大证据的获取范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多违纪违法行为实施过程在电脑、互联网、智能手机等留有电子数据痕迹,因此,电子取证在发现、侦破、证明职务犯罪中的作用也日渐提高。在大数据时代,证据收集的方式和途径正在明显转变,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快推进从传统的办案模式向信息化方向转变,提高运用电子证据的能力。随着信息技术发展,违纪违法行为必然更多地留下电子数据痕迹。
电子取证工作必须规范。恰当运用电子数据,规范电子取证工作,是信息化时代提升调查能力的重要内容。如果取证工作上失范,而此后又无法再进行相应的改正和合理解释的话,很可能会导致取得的电子证据在司法程序中被排除。这样会导致很多工作都变为徒劳,从而放纵被调查人的侥幸心理,让原本应该受到法律追究的人逃脱制裁。同时我们还必须对取证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电子取证设备,和涉案人员和有关案件相关联,信息量巨大,如果不能很好地对电子取证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往往会造成对其他人权利的损害。
电子取证工作必须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我们在对取证对象进行扣押时,要严格限定在获批的范围,严禁自行扩大调查范围。只有实实在在地遵循各个环节的批准程序,才能确保获得的电子证据更加准确可靠,也能最大限度保护涉案人员的隐私,使证据最终得到法律的认可。
要加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缺乏一批拥有较高电子取证技术水平的侦查人员。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调查工作的需要,我们应注重加强业务培训,使办案人员具备计算机、互联网、安全保密等相关知识,熟练应用话单分析软件、案件线索管理系统等应用工具。办案人员应该学会运用电子勘查、勘验和电子实验等适当方法分析案件信息数据,能够根据获取的信息数据进行破解、分析、筛选、判断、推理、提炼,从而形成调查方案,确定案件调查方向及讯问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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