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条例释义| 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是什么?
编者按:2019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此次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做到 “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要求,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利于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负责守责尽责,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理解《条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义》,对《条例》逐条分款进行详细解读。本网陆续推出释义内容,敬请关注。
第一条 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释 义】
本条是关于《条例》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条例》的制定目的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制定《条例》的首要目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之所以能战胜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当前,我们即将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面临的环境更复杂、不确定性更大、风险挑战更多,必须将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贯彻到全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中,更加要求全党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勇于担当作为。制定《条例》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健全党内法规推动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明确问责主体,压实政治责任,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大的政党是在自我革命中锻造出来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经验教训,不断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性认识,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现象作斗争,解决了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得到保持和发展,党的领导得到加强和改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党的十九大提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抓得不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等情形,紧紧扭住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集中体现党中央对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着眼新时代新使命,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四中全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五中全会统筹“两个大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针、重大战略、重大举措,擘画了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新时代新阶段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的问责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以钉钉子精神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条例》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开展党的问责,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负责守责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四是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问责工作既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又要做到精准有效,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一方面,要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防止问责权力滥用。通过严密完善的制度设计,把问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党对问责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决纠正不当问责,对滥用问责的行为追究责任,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另一方面,要不断强化问责工作,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的战略成果。
《条例》的制定依据是党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方位推进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必须始终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是一切党内法规源头的鲜明导向,以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和落实定位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制定党内法规,以党章为统率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条例》作为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总依据总遵循,着力把党章关于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各项事业中履职尽责的要求具体化。同时,《条例》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相互配合,注意吸收整合有关问责的规定,做到在内容上衔接、功能上互补,以体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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